太仓市双凤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简章
太仓市双凤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太仓市双凤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15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综合执法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服从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强;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因违纪违规等个人原因被其他用人单位解聘、辞退或开除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回避的;在各级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有违法犯罪记录,有违建行为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1:驾驶员1名
要求:
1. 适合男性,年龄不限;
2. 具有A照驾驶证,且近3年持续从事驾驶货车运输或者中型以上客车运输工作;
3. 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4. 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5.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表无纹身;
6. 已在太仓市双凤镇范围内工作的编外人员不接受报名。
招聘岗位2:执法辅助人员14名
要求:
1. 适合男性,40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2. 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3. 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4.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表无纹身;
5. 已在太仓市双凤镇范围内工作的编外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18日16:00
2.报名方式: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956110070@qq.com
3.报名资料:《双凤镇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含近期免冠证件照)。
4、报名后请应聘人员确保通讯畅通,每个环节具体事项将以短信形式提前告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初审
按照报考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需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考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需进行1000米跑、1分钟俯卧撑测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体测成绩不计入下一轮成绩,只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依据。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报名要求所需的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体能测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精神面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业务熟悉程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符合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录用条件的,面试成绩加2分,符合多个优先录用条件不累计加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宜担任招聘岗位的现象,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名额可从合格者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且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录用及待遇
1.公示。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2.录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3.待遇。工资待遇按照双凤镇编外用工工资待遇执行。
五、其他
体能、面试成绩合格的未录用考生,纳入本镇储备人才库,如年内岗位缺额,在征求考生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用。
咨询电话:0512-53431661,0512-53432219(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7:00)。
双凤镇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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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群号 :478897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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