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福利院2023年社会化用工招聘简章
常州市福利院2023年社会化用工招聘简章
常州市福利院为市民政局直属综合型福利机构,承担着城市特困人员政府供养和社会老人代养及医疗康复服务职责。因单位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20名。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热爱服务工作,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有吃苦耐劳和勇于奉献的精神。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和不良嗜好。
(五)户籍不限。
二、岗位名称及要求
(一)岗位名称
1、养老护理员12名
2、接待员1名
3、社工3名
4、后勤4名
(二)岗位要求
根据岗位不同,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9月21日—9月28日
2、地点:常州市福利院组织人事科(常州市劳动中路118号1号楼3楼),联系电话:88816264,15151997231。
3、报名时需携带资料:《常州市福利院社会化用工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由常州市福利院组织人事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方式
根据岗位要求,采取考试方式详见附件1,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福利院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常规体检,体检费自理。
(五)公示和录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报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六)递补
因体检中不符合要求或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出现岗位空缺,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与待遇
1、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为二个月。
2、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养老、医保、工伤、生育、失业、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按我市社会化用工待遇执行。
3、如有劳动争议,根据现有劳动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19-88816264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1586
本简章由常州市福利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常州市福利院
2023年9月21日
及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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