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规定,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5名事业单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鼓楼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gl.gov.cn)等网站及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宣讲现场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详见《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1》)和《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2》)。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报考《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和2:
1、普通高校2024届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30日后出生)。
(二)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一级教师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设区市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正高级教师年龄可再适当放宽。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招聘学段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3、获得区(县)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综合荣誉称号之一或近五年(2018年11月30日以后)在设区市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及以上奖项。
(三)报考《岗位信息表1》岗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5月30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招聘单位将于2023年11月28日在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开展《岗位信息表1》岗位招聘宣传。
1、网上报名
登录http://s.tqxxkj.cn/glzp2023网址报名。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8:00至11月30日17:00。
报考《岗位信息表1》岗位,上传材料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2024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此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
报考《岗位信息表2》岗位,上传材料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学校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学校5年及以上社保缴费凭证。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时间段需一致,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各类获奖证书等。
说明:本次招聘,高中、初中和商业学校报名具体到岗位,且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小学合并招聘的岗位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选择应聘组别和学科。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1月30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根据具体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8日8:00至12月1日17: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12月2日中午12:00前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13〕91号)。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核减(取消)计划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2月3日14:00至15: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考试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17751781061(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总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将在报名网址http://s.tqxxkj.cn/glzp2023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号查询。
2、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或关注手机短信,以便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不按短信提示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应聘人员,并在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缴纳面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13〕91号),面试名单将在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现场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和课堂教学考核,重点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及教育教学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综合面试与课堂教学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3)总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应聘《岗位信息表2》岗位人员,有工作单位的,体检前须取得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教育局网、鼓楼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南京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教师2024年8月初到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报到。报到时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符合任教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并校验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合并招聘的岗位,由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各学校实际需求、师资均衡配置等要求,结合教师流动,进行选岗。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关闭通讯工具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顺利,设立招聘监督单位和电话:
1、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 025-83230339
2、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监察工作小组025-83230061
附件: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njgl.gov.cn/glqrmzf/202311/t20231120_4102041.html
了解更多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信息
可添加二维码
qq群号 :1029070429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