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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镇公开选拔村(社区)后备干部公告

2023-11-29 09:52:34 字号: | | 【 打印 】
  虹桥镇公开选拔村(社区)后备干部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12月8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考试内容主要为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能力素质测试,考试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3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虹桥镇公开选拔村(社区)后备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为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储备优秀人才,优化村(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夯实基层组织基础,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公开招录一批村(社区)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虹桥镇村(社区)后备干部,招聘计划数为40名,岗位1:办事员(限女性),20名;岗位2:办事员(限男性),20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报考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农村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 报考人员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适应农村工作的心理素质,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4. 具有泰兴户籍、婚入泰兴、长期在泰兴生活或工作人员;
 
  5.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上,大专在读人员签订承诺书,承诺本人2026年3月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可视同大专学历报名),专业不限;
 
  6.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优秀民办教师(代课人员)、退役士兵、乡村医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其中,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连续缴纳8年及以上养老保险的,可适当放宽至48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 回避形式:(1)公开招聘中,受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2)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回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 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6. 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7.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村(社区)后备干部招聘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泰兴市虹桥镇党群工作局统一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录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招聘信息、与考试相关的信息通过“智慧泰兴”APP、“水韵虹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本招聘公告。
 
  (二)报名
 
  1.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报名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
 
  2.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12月8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 报名地点:虹桥镇党群工作局(虹桥大厦1109室);
 
  4.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纸质《虹桥镇2023年公开选拔村(社区)后备干部报名表》(见附件)1份;(2)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近期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1份;(5)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7)个人银行征信报告详细版1份;(8)个人受到的各类表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8)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9)民办教师(代课人员)、乡村医生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1份;(10)连续缴纳8年及以上养老保险的需提供《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1份。
 
  本次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虹桥镇2023年公开选拔村(社区)后备干部报名表》,并签名承诺自己所填各项内容真实准确(《报名表》见附件,其中“本人签名栏”内容须报考人员本人在现场填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2. 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开考比例1:3)的,由虹桥镇党群工作局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
 
  3. 准考证领取。报名成功人员于2023年12月13日-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到虹桥镇党群工作局(虹桥大厦1109室),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4. 须于报名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笔试
 
  1. 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主要为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能力素质测试,考试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
 
  3. 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同分跟进)。
 
  (五)面试
 
  1. 资格审核
 
  对面试人选,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基本材料: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2)加分材料: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3)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不能按时按规定提交有效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经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跟进);对资格审核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加分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核和《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 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六)最终成绩计算方式
 
  最终成绩由“总成绩+加分项”构成。
 
  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的比例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加分项:未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不计算加分项。考生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0.5分;考生最高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0.5分;考生最高学历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分;考生为虹桥镇户籍的,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0.5分;考生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助理社会工作师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0.5分,社会工作师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分。
 
  考生最终成绩在“智慧泰兴”APP、“水韵虹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有效期一年。
 
  (七)体检
 
  1.根据考生最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终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再按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仍相同,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2.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 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体检资格以及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有效期内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虹桥镇党群工作局组织纪检、公安等部门按照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要求进行联审。
 
  (九)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由虹桥镇党群工作局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智慧泰兴”APP、“水韵虹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录用与待遇
 
  虹桥镇党群工作局将召开相关会议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确认与分配。分配原则上按照就近原则、充分尊重个人填报志愿,并结合相关村(社区)干部建设情况进行分配。
 
  新聘用人员纳入虹桥镇村(社区)后备干部进行培养和管理,并实行优进劣退、动态管理制度。
 
  培养周期内享受虹桥镇村(社区)编外一般干部报酬待遇,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后备干部,根据工作和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适时按照干部任用程序在各村(社区)进行聘用进编。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虹桥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2569623(虹桥镇党群工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0878328(虹桥镇纪委)
 
  虹桥镇党群工作局
 
  2023年11月27日
 
  虹桥镇2023年公开选拔村(社区)后备干部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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