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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2023-12-29 09:42:46 字号: | | 【 打印 】
  2024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毕业生公告已公布,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9:00-1月12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4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更大范围内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育人才储备,经研究决定,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面向普通高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200名。本次选聘岗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岗位
 
  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具体选聘岗位、条件及另有要求的详见《2024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见附件)。
 
  二、选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5日至2006年1月12日期间出生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3.取得研究生学历,且各学历阶段应取得相应学位。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本科(须具有相应学位):①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②获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校级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③“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④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高校毕业生。
 
  5.具有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则取消录用资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7月12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7月1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应聘人员对照本《公告》提供应聘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不实、不全,则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https://jssnd.edu.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
 
  网上填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或Google浏览器。
 
  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9:00-1月12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8751531。
 
  3. 报名要求:
 
  (1)信息录入: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和选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在校期间的任职情况、获得的各类奖项荣誉以及实习实践经历等。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获奖、表彰等情况需填写完整,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
 
  (2)照片上传:近期电子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报名材料上传:上传材料作为资格初审、适岗能力评价的主要依据,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17:00。应聘人员须按照网站提示上传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JPG,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①本人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出具相关材料)、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②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须出具空白协议书,若网签的须提供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网址且截屏上传);
 
  ③研究生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④学生证、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各学历阶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⑥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已取得请提供);
 
  ⑦各学历阶段在校期间的获奖证书(各级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各级学科类竞赛、师范生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等);担任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及证明材料;参与各级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实绩材料;
 
  ⑧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未毕业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
 
  4.资格初审:2024年1月5日9:00-1月13日17:00。
 
  5.陈述申辩:2024年1月5日-14日(9:00-11:30;13:00-17:00)。
 
  6.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1月5日9:00-1月15日17:00。
 
  7.开考比例: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选聘岗位,相关信息通过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及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发布。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本次选聘采用“笔试(30%)+适岗能力评价(30%)+面试(40%)”的方式。
 
  1.笔试
 
  (1)考试日期:初定2024年1月中下旬,笔试地点在苏州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登录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彩色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科解题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合格的考生进入适岗能力评价环节。笔试成绩与进入适岗能力评价人员信息在苏州高新人才网及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发布。
 
  2.适岗能力评价
 
  选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适岗能力评价。适岗能力评价占总成绩的30%。按笔试成绩的30%和适岗能力评价的30%之和,从高到低排名,按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的岗位,按实际符合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适岗能力评价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信息在苏州高新人才网及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发布。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笔试成绩的30%和适岗能力评价的30%之和的得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面试地点为苏州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资格复审的第二天。
 
  4.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形式:采取试教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需增设专业技能考核。同一名考生试教结束后立即组织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100分(试教占比70%、结构化面试占比30%),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得分高者为先。面试得分也相同的,以适岗能力评价得分高者为先。如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五、体检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根据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六、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取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应当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工作纪律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680。
 
  八、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751651、68751689。
 
  咨询时间:9:00-11:30;13:00-17:00。
 
  附件:2024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
 
  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
 
  选聘优秀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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