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启东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汇龙镇应急处突和快速反应能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相关规定,启东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地点
启东市公安局汇龙镇中心派出所(启东市汇龙镇邮电巷15号)。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强的岗位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2、男性,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身高1.7米以上。
3、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能够适应24小时值班备勤,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B1及以上驾驶证或其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汇龙镇中心派出所门卫室。
3、所需材料: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或部队时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党员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其他单位在职人员报名的,需提供在职单位同意辞职的材料;有B1以上驾驶证的人员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有专长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启东市人民银行大厅内自助打印);《启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报名资格,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专业知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内容。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俯卧撑、立定跳远三个项目,考核参照公安民警综合体能考评标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身体条件、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从业经历、特殊技能等方面。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法律法规或国家、省市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汇龙镇中心派出所公告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计划缺额时,可依次递补。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对所提交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学历以实际取得的毕业证书记载为准,需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作为相应学历证明,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2、应聘人因通讯设备故障、拒接电话、联系方式变更等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如期正常参加招聘程序,责任由应聘人本人承担。
四、用工性质和待遇
被聘用人员性质为编外劳务派遣,录用后与汇龙镇政府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等要求,由汇龙镇中心派出所对被聘用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及考核。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汇龙镇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享受 “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基本工资80%的标准发放。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咨询电话:0513-83721693
监督电话:0513-8331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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