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徐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徐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创办于1950年,是一所集聋教育、盲教育、孤独症教育、融合教育、职业教育与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为一体综合型特教学校。近年来,学校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构建和融校园、成就精彩人生”的办学目标,以加快发展为主题,坚持走特色办学之路,不断强化学校常规管理,实现了让所有的特殊孩子都能够像普通孩子一样接受完整的基础教育,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为贯彻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选拔出德才兼备的优秀师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徐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
特殊教育教师:4人
02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招聘对象为2024年毕业生〔含2023年获得国(境)外学历,现已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学历学位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2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2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之间出生)。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2024年毕业生在现场报名时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但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六)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毕业生须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03招聘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请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7日(9:00-17:00),1月28日(9:00-12:00)
报名地点:徐州市第一中学(徐州市云龙区紫金路36号,奥体中心西侧)
笔试时间:2024年1月29日
面试时间:2024年1月29日或1月30日
2.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表》和岗位要求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2024年毕业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最迟于2024年8月1日前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学习成绩材料、奖学金证明和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学习成绩材料、奖学金证明和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
04考试方式
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应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或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10:1的研究生学历的岗位,须参加笔试和面试,其它岗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各招聘学校通知为准。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市教育局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和笔试成绩一起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模拟授课总分70分, 答辩总分30分。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在笔试、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由应聘学校通知),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05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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