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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次人员招聘公告

2024-01-31 09:54:14 字号: | | 【 打印 】
  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次人员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照片上传时间:自简章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2日12: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次人员招聘公告
 
  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市港口集团”)于2022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12亿元,为市属国有企业,负责全市港口建设、运营、管理、服务、物流一体化发展。市港口集团紧紧围绕“对外开放窗口、物流集聚高地、港产融合平台”发展定位,着力打造“港口运营、现代物流、临港经济”三大业务板块,致力打造国内一流枢纽港口。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人,具体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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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情况及严重失信记录。
 
  3.认同企业文化,愿意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履行员工义务。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及正常履职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具体详见《岗位简介表》)。
 
  (1)报考专业。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2)年龄计算。年龄18周岁以上,指2006年1月30日及以前出生;年龄35周岁以内,指1988年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 03岗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两年之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没有缴纳社保的处于择业期的人员。
 
  (4)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1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辞退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职位发布
 
  通过宿迁市国资委网站(http://sqgzw.suqian.gov.cn)、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qgkjt.com/)、迁宿迁直聘网(https://www.qsqjob.com)、微信公众号【宿迁港】及微信公众号【宿迁市人才集团】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次招聘岗位信息。
 
  2.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均采用线上方式。
 
  (1)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自简章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2日12:00;
 
  报名网址:https://cfhr.sqsmk.net/cyfz。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自简章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2日16:00。
 
  (3)缴费确认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缴费时间:自简章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3日12:00。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当仔细阅读网上诚信报名协议,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工作日期间),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职位,经研究后可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报名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14:00-16:00。
 
  (5)未进行缴费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二)考试
 
  01-03岗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04岗考试采用面试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等,不指定辅导用书。
 
  (2)时间地点
 
  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在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qgkjt.com/)、迁宿迁直聘网(https://www.qsqjob.com)、微信公众号【宿迁港】及微信公众号【宿迁市人才集团】发布。
 
  应聘人员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qgkjt.com/)、迁宿迁直聘网(https://www.qsqjob.com)、微信公众号【宿迁港】及微信公众号【宿迁市人才集团】发布。
 
  2.资格复审
 
  01-03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出现第三、四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并列进入资格复审。04岗以最终报名成功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qgkjt.com/)、迁宿迁直聘网(https://www.qsqjob.com)、微信公众号【宿迁港】及微信公众号【宿迁市人才集团】进行公布。
 
  资格复审需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
 
  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原工作单位符合报考岗位工作经历的就业证明;个人提供社保证明的,应出具工作经历承诺书,在报到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信网学籍在线证明、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所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
 
  时间、地点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
 
  (2)总成绩计算
 
  01岗-03岗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04岗按照面试成绩占10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3)特殊事项说明
 
  用人单位根据04岗位报名情况有权决定是否追加一轮面试环节,若追加一轮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1:3比例按照第一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第二轮面试,最终面试成绩按照第二轮面试成绩占10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人员名单在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qgkjt.com/)、迁宿迁直聘网(https://www.qsqjob.com)、微信公众号【宿迁港】及微信公众号【宿迁市人才集团】上进行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个人信用、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廉政鉴定书。
 
  (四)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国资委网站(http://sqgzw.suqian.gov.cn)、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qgkjt.com/)、迁宿迁直聘网(https://www.qsqjob.com)、微信公众号【宿迁港】及微信公众号【宿迁市人才集团】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五)录用
 
  拟录用人员根据岗位安排与集团或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四、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性质为正式员工,薪资待遇按照集团或子公司薪酬福利制度执行,享受带薪休假、职工体检、工会福利等福利待遇,“五险一金”按照报考单位相关制度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笔试、面试、录用等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2.在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环节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3.在招聘各环节中,请应聘人员注意浏览在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qgkjt.com/)、迁宿迁直聘网(https://www.qsqjob.com)、微信公众号【宿迁港】及微信公众号【宿迁市人才集团】的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各环节安排,请应聘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关注短信、电话提示。在招聘过程中,如因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的,视为应聘者放弃本次应聘。
 
  4.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对报名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尚未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5.对于本次招聘,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请各位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六、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有疑问,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0527-88819000(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执行招聘工作纪律,整个招聘工作接受市国资委、纪检监察机构及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52362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8819000
 
  监督电话:0527—80523625;84360015
 
  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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