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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高新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4-02-19 09:53:11 字号: | | 【 打印 】
  江苏苏州高新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已公布,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3日16:00止。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苏州高新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高新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苏州高新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招聘公益性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大市范围)户籍;
 
  3.具备岗位简介表中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4.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二)报名网址
 
  1.电脑端: https://zhaopinp.sndhr.com
 
  2.移动端:关注微信公众号“新才易聘”或直接扫码报名(“新才易聘”二维码附后)。
 
  (三)报名时间
 
  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3日16:00止
 
  (四)报名注意事项
 
  1.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2.材料上传:上传电子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薄(首页和本人信息页);③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④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⑤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⑥各类奖励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另行公告。
 
  1.笔试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成绩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及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政审。因应聘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八)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派遣至招聘单位用工,合同期限两年(或以上),具体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四、纪律监督
 
  公益性岗位招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833。
 
  五、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875137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958024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1:《苏州高新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招聘公益性岗位简介表》
  附件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苏州高新区国有(集体)
 
  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2月19日
 
  附:“新才易聘”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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