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所有岗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我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并及时公布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及户籍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不限户籍。
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六)具备《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需要的专业。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官网(https://www.xzjsxy.com/)
招聘岗位详见《岗位表》。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所有岗位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请发送邮件至xzjsxyrlzyc@163.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所需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
2.报名时间:所有岗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我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并及时公布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凭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聘资格。
2.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1张(在报名表中提供电子照片);如实填写《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报名表》。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3.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上述证明材料报名时只须提供扫描件。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我校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做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校陈述申辩。
5.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用。
三、资格复审及考核
考核前,我校对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校陈述申辩。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我校如实采集考生报名信息,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考核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采取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考核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和教学效果等作出评价。
总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末尾小数四舍五入。考核结束后,在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网(https://www.xzjsxy.com/)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采用加试确定排序(下同)。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我校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按我校制定考察方案进行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我校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我校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弃导致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我校从考核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我校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我校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我校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我校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我校订立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应当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招聘公告由我校负责解释。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5968026;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516-85968036;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516-83732198;
监督举报邮箱:xzrsjsgc@163.com。
附件: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
2024年3月12日
可添加二维码
qq群号 : 30017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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