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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专业科目考试方案

2013-02-20 14:52:12 字号: | | 【 打印 】

  泰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01职位(翻译)专业科目考试方案

  根据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泰州市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精神,泰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01职位(翻译)专业科目考试事项公布如下:
  一、 专业科目考试的组织实施
  1、专业科目考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
  2、专业科目考试内容:英语口语能力测试。专业加试由市统一组织实施。英语口语能力测试采取听、说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3、专业科目考试时间:
  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权重
  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领35%、面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取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咨询电话:0523-86606567。

  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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