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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务员考试行测辅导:语言理解表达中的标点应用

2013-08-07 16:12:36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将于4月13日进行,硕文教育山东分校(http://sd.chinagwyw.org/)特整理一些山东公务员考试的行测备考指导供考生参考,希望对考生备考行测有所帮助。

  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体现在公务员行测的考试中,就变成了对面语言(也就是我们的“文段”)的理解和书面的表达,而标点符号是书面语言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书面语言不可缺少的辅助工具。

  标点符号可以帮助作者确切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同时,也可以帮助我们考生快速准确的理解文段。所以,考生在阅读文段的过程中,不仅要阅读文字的有效信息,还要有意识的观察文段中出现的标点符号。如果考生能够敏锐的注意到一些具有提示性作用的标点符号,就可以快速有效的阅读文段,提升对文段的理解,从而达到快速有效的解题的效果。

  既然标点符号的作用如此神奇,接下来,对行测考试中言语部分的不同题型来告诉大家一些具有提示性作用标点符号的具体应用。

  首先大家要明确的是,哪些标点符号是具有提示作用的。像逗号,句号这种比较“平凡”的标点符号对我们做题的来说作用不大,不具备提示作用。

  在这里为大家介绍几个具有提示性作用的标点符号:

  (1)冒号、破折号:具有解释说明的作用;

  (2)分号、顿号:引导并列关系;

  (3)双引号:援引观点、强调特称、反语讽刺;

  (4)括号:补充说明;

  (5)问号:设问引出话题,反问表达态度的倾向性,疑问表达不确定性,可能带有倾向性。

  针对以上几种标点符号,考生要多加注意,可以帮助我们答题时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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