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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江苏省选调生工作有关问题补充解答

2013-06-09 00:18:21 字号: | | 【 打印 】

1、问:任职、奖励如何认定?

答:须凭任职文件、奖励证书认定,也可通过查阅学生档案认定。

2、问:沿海定向选调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不超过2人如何理解?

答:指所列10个专业方向,在推荐范围内的高校同一专业方向不超过2人。

3、问:其他条件具备,但户籍、生源不在江苏的能否报名?

答:可以报名。

4、问:同为“985”、“211”的高校如何报名?

答:按“985”高校报名。

5、问:省内独立学院学生能否报考沿海定向选调生?

答:省内独立学院毕业生如专业符合要求,且举办高校同意推荐,可报沿海定向选调生。

6、问:录用选调生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能否改派?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改派。

 

江苏省委组织部

201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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