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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做好200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2013-06-15 06:16:21 字号: | | 【 打印 】

各有关高等学校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成长,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人才储备,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做好200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目的

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重点是是培养基层党政领导骨干和更高层次的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对象及数量

选调对象为省内普通高等院校和部分省外重点高等院校应届优秀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和定向生)。计划选调300人。

三、选调生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应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务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3、学习成绩优良,担任过班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志愿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有发展潜力;

5、身体健康;

6、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上列基本条件,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注重选拔经济社会发展和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的新型工业化、文化产业、城市规划、环境保护、资本运营、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政法工作、社会工作、现代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紧缺专业人才。

四、工作步骤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个人报名、高校推荐、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和组织面试考察等程序,采取量化考评的办法进行。具体步骤是:

1、公布条件。各有关高校在全校毕业生硕文布选调生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产生程序及办法。

2、公开报名。由毕业生个人自愿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择优推荐。

3、确定推荐人选。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对院系党组织推荐的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由高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选调生推荐人选,报送省委组织部。推荐人选可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高校报送的材料包括《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学校考核材料(500字左右)及学生成绩单(经学校有关部门鉴章),同时另附推荐人选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其中考核材料(Word格式)和《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需附软盘或发至邮箱(jsswz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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