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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宿迁市大学生村官选聘简章

2013-03-14 10:14:53 字号: | | 【 打印 】
  宿迁市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2013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结合宿迁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数量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270名,其中男162名,女108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3)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4)身体健康。在具体选聘过程中,坚持同等条件下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回原籍任职的优先。
  三、选聘程序
  (一)动员报名。3月15日-3月30日,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3月15日-3月31日,市选聘办对高校毕业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三)笔试。4月20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
  (四)面试、考察评价、体检、公示、决定聘用。5月,市选聘办组织实施并将聘用人选及时报省选聘办备案。
  (五)办理聘用手续。6月,市选聘办按有关规定,做好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的派遣和聘用手续办理工作。
  四、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三)参加“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享受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四)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县(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五)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到我市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七)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区)政府所在地。
  (八)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江苏省内的省辖市考区或者在省外设立的北京、西安、武汉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二)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3月15日9∶00-3月3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3月15日9∶00-3月31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13年3月15日9∶00-3月31日16∶00。
  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在有关信息栏内注明下列内容:
  在“政治面貌”栏如实填写是否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在“学习和社会工作简历”栏如实填写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和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情况;在“奖惩情况”栏如实填写受到院系以上表彰情况。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名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照片审核中如有问题,请与市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2、报名人员志愿直接填报到省辖市;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地区。
  3、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原来缴费的卡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卡注销。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等额补助退费工作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退费需经过易宝支付和银行两个环节,请考生及时关注自己的银行卡状态。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请于2013年4月16日-19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六、笔试实施
  笔试工作由省选聘办统一组织。不提供考试大纲,考试时间为:2013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
  七、面试、考察评价和体检
  笔试后,市选聘办研究确定面试分数线。面试、考察评价和体检工作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
  面试初定于5月中旬,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考察采取函询方式,向相关高校党委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社会实践能力、在校实际表现和到村任职志向。在此基础上,根据考生的奖惩状况、任职经历、学历、政治面貌等情况,按照《宿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察评价环节量化评分办法》,进行量化积分,确定考察评价得分。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评价得分分别占35%、35%、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参加体检人员每人须缴纳300元保证金。体检不合格的,退还保证金;体检合格的,在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退还保证金。
  八、信息公开和咨询电话
  宿迁市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考试安排、面试分数线、成绩查询、录用公示等信息可以通过宿迁党建网(www.sqdj.gov.cn/2013xp)查询。
  政策咨询:0527-84353005(市人社局);
  84368162(市委组织部);
  技术咨询:0527-84353780(市考试中心);
  025-83236085(省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27-12380。
  宿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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