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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01职位(翻译)专业科目考试方案

2013-06-17 21:14:55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泰州市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精神,泰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01职位(翻译)专业科目考试事项公布如下:   一、 专业科目考试的组织实施   1、专业科目考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   2、专业科目考试内容:英语口语能力测试。专业加试由市统一组织实施。英语口语能力测试采取听、说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3、专业科目考试时间:   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权重   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领35%、面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取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咨询电话:0523-86606567。   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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