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岗位
具体的招考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2013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下载)。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至199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报考人员不限户籍。
(四)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2日-10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三)报名地点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厅(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路10号)。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可下载);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请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⑥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可登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etda.gov.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2、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etda.gov.cn)公告。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凭身份证原件于2013年10月19日(上午9:00-11:30)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9号窗口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兽医岗位加考专业技能测试,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时间地点: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专业技能测试
兽医岗位加考专业技能测试,通过采血、生猪屠宰检疫两种方式,测试标准和计分办法由农村工作局负责制定并告知考生。
(三)面试
1、医士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兽医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起进入面试)。在面试前,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拟参加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应届毕业生请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复审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医士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兽医岗位按笔试成绩25%、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单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如有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3、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八、监督举报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纪律监督电话:0513-83595365(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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