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jiangsu)获悉,2014年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80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25日。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根据省人大以及上级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倍增计划"要求,我院于7月中下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补选任数量及区域分配
在全区范围内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80名,其中普通群众占50%以上,各类专家占15%以上,其他人员占30%左右。
增补选任数量按区域分配如下:
在汤山人民法庭司法管辖区域范围(汤山街道、麒麟街道)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10名;
淳化人民法庭司法管辖区域范围(淳化街道、湖熟街道、江宁高新园)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10名;
在禄口人民法庭司法管辖区域范围(禄口街道、横溪街道)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10名;
在江宁人民法庭司法管辖区域范围(江宁街道、谷里街道、滨江开发区)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10名;
在开发区人民法庭司法管辖区域范围(秣陵街道、江宁开发区)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10名;
在东山街道区域范围内选任人民陪审员30名。
二、增补选任方式
采取公民自愿报名与单位、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审查后择优选任。
三、选任条件
1、拥护宪法和法律,热爱人民陪审员工作;
2、年满二十三周岁,具有一定的社会认知和解决矛盾的能力;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身体健康;
5、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对年龄较大、群众威望较高的基层普通群众,学历条件可放宽到初中;
6、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或某一方面的专业特长;
7、具备参加审判工作的时间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
(2)已在其他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的。
9、优先选任调解经验和调解工作经历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强的人员;
10、广泛吸收符合条件的基层普通群众报名参加选任。
四、增补选任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25日。
2、报名方法:
通过江宁人才网(http// www.jnrc.gov.cn)、江宁法院网(http//jnqfy.chinacourt.org)或南京审判网(http://www.njfy.gov.cn)下载报名表,或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汤山人民法庭、淳化人民法庭、禄口人民法庭、江宁人民法庭、淳化人民法庭、开发区人民法庭领取报名表。报名表分《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单位、组织推荐用)》和《人民陪审员申请表(个人自愿报名用)》两种。单位、组织推荐报名或个人自愿报名的,需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持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或相关人民法庭进行现场报名、审核。报名表一式三份。
3、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①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②近期二寸免冠彩照4张;
③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单位、组织推荐的除外,但需在推荐意见栏注明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资格审查及考核考察
依照增补选任条件对被推荐和本人自愿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核考察,提出择优选任人选,报区司法局和市法院审核。
(三)提请任命
对经审核的人选,由区法院院长提请区人大常委会按有关法律程序任命。任期与本届区人大常委会同步。
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
联系人:陈学红 董彤 电话:83523891 83523892
报名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法院政治处901室(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658号)
附件一: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个人自愿报名用)
附件二: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单位组织推荐用)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根据省人大以及上级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倍增计划"要求,我院于7月中下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补选任数量及区域分配
在全区范围内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80名,其中普通群众占50%以上,各类专家占15%以上,其他人员占30%左右。
增补选任数量按区域分配如下:
在汤山人民法庭司法管辖区域范围(汤山街道、麒麟街道)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10名;
淳化人民法庭司法管辖区域范围(淳化街道、湖熟街道、江宁高新园)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10名;
在禄口人民法庭司法管辖区域范围(禄口街道、横溪街道)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10名;
在江宁人民法庭司法管辖区域范围(江宁街道、谷里街道、滨江开发区)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10名;
在开发区人民法庭司法管辖区域范围(秣陵街道、江宁开发区)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10名;
在东山街道区域范围内选任人民陪审员30名。
二、增补选任方式
采取公民自愿报名与单位、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审查后择优选任。
三、选任条件
1、拥护宪法和法律,热爱人民陪审员工作;
2、年满二十三周岁,具有一定的社会认知和解决矛盾的能力;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身体健康;
5、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对年龄较大、群众威望较高的基层普通群众,学历条件可放宽到初中;
6、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或某一方面的专业特长;
7、具备参加审判工作的时间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
(2)已在其他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的。
9、优先选任调解经验和调解工作经历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强的人员;
10、广泛吸收符合条件的基层普通群众报名参加选任。
四、增补选任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25日。
2、报名方法:
通过江宁人才网(http// www.jnrc.gov.cn)、江宁法院网(http//jnqfy.chinacourt.org)或南京审判网(http://www.njfy.gov.cn)下载报名表,或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汤山人民法庭、淳化人民法庭、禄口人民法庭、江宁人民法庭、淳化人民法庭、开发区人民法庭领取报名表。报名表分《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单位、组织推荐用)》和《人民陪审员申请表(个人自愿报名用)》两种。单位、组织推荐报名或个人自愿报名的,需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持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或相关人民法庭进行现场报名、审核。报名表一式三份。
3、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①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②近期二寸免冠彩照4张;
③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单位、组织推荐的除外,但需在推荐意见栏注明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资格审查及考核考察
依照增补选任条件对被推荐和本人自愿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核考察,提出择优选任人选,报区司法局和市法院审核。
(三)提请任命
对经审核的人选,由区法院院长提请区人大常委会按有关法律程序任命。任期与本届区人大常委会同步。
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
联系人:陈学红 董彤 电话:83523891 83523892
报名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法院政治处901室(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658号)
附件一: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个人自愿报名用)
附件二: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单位组织推荐用)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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