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体能测试(体检)通知
1、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最低合格分数线:A类职位公务员公共科目总成绩之和105分以上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5分以上;B类职位公务员公共科目总成绩之和105分以上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5分以上。
2、体检(体能测试)工作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不高于职位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体能测试)的人选。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拟定9月2日,体检时间拟定9月3日,报考资格复审时间拟定于9月3日下午(体能测试、体检地点及其他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有关信息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为:①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已参加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双向就业协议及委培、定向、联办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②已退役士兵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退役证;③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④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县以上项目办出具的服务证和考核合格的证明;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附:
201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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