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南昌县公安局招聘360人公告
2017江西南昌县公安局招聘36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6月1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江西南昌县公安局招聘360人公告公布如下。
2017江西南昌县公安局招聘36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南昌县社会治安巡防力量建设,维护好全县社会治安秩序,更好地为南昌县的经济建设服务,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协警巡防员。具体招聘条件及待遇如下:
一、招聘岗位
派出所巡防岗共360人,其中:莲塘镇240人(岗位代码2017601),向塘镇30人(岗位代码2017602),昌南新城30人(岗位代码2017603),小蓝经开区60人(岗位代码2017604)。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愿意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二)限男性,年龄18周岁到35周岁(1981年6月2日至1999年6月1日出生);
(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不限学历),政治素质、身体素质过硬的(体能成绩80分以上,且2个月考核期满考核结果为良好)可适当放宽学历;
(四)男性净身高1.68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板脚),无较大文身,驼背,无高血压、心脏病、急慢性肝炎、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被原工作单位辞退解聘或开除公职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理的;
5.本县财政拨款(上月最后一天在册)的编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6.其它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6月1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报名时须由本人现场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或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随同《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网上下载附件打印并填写完整)1份,一并提交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准备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2张。报名时需缴纳考试费50元。
(二)考试方式
考试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考试方式为体能测试(40%)+面试(60%),体能测试项目及对应分值见附件2,考试时间、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三)入闱人员公告
各岗位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闱人员(末位并列依次按服役时间长短,学历高低,毕业时间先后顺序排名),并在网上予以公告。
(四)体检、政审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但必须是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3、体检、政审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五)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考核期2个月,考核期满合格的,由县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聘用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南昌县劳动监察局鉴证,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每月工资为2737元(含岗位、绩效工资等)+工龄工资50元/月(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从50元开始,每满一年递增50元直至250元止)。
2、绩效工资总额在不超过限额(基础数乘以单位总人数)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根据日常考核情况可以在绩效工资基数上下浮动。
3、用人单位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其中单位部分由县政府财政解决,个人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4、录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安排,服装、装备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供。
六、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85712813(南昌县人社局)。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3、在招聘考试中被发现违纪的人员,严格按《违纪处理办法》处理,严重的将禁考三年。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cx.gov.cn/)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5712813)。
7、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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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县公安局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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