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新余市环境保护局招聘环保协管员10人公告
2017江西新余市环境保护局招聘环保协管员1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9月30日—10月13日 (国庆假日期间可正常报名),报名审查地点:城北竹山路318号(江西赣中人才市场)。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新余市环境保护局招聘环保协管员(聘用)公告
为适应当前环境违法排污查处、日常监管巡查、网格化环境监管督查、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等工作需要,解决环境监管人员不足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环保协管员。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㈠招聘岗位
新余市环境保护局环保协管员,人数10人。其中现场执法岗位6人,现场监测技术岗位3人,文秘岗位1人。
㈡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2、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身体残疾、缺陷,无重大疾病;
3、专业要求
⑴现场执法岗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优先(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毕业以上);
⑵现场监测技术岗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环保相关专业;
⑶文秘岗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相关专业,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如在报纸、杂志等相关媒体上发表过新闻作品三篇及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
4、年龄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截止2017年9月30日)。
二、招聘原则
1、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思想品德、身体素质与文化知识并重的原则。
三、招聘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其它不适合从事环境执法协管工作的。
四、待遇
底薪每月2200元+绩效考核奖240元/月+伙食补助330元/月+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险)。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9月30日—10月13日 (国庆假日期间可正常报名)
报名审查地点:城北竹山路318号(江西赣中人才市场)
报名审查资料: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一寸彩照(3张)、其它专业相关获奖证书、出版刊物、文章发表等复印件;
报名咨询:0790—6443870
2、笔试。根据报名情况,按岗位数与报考人员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开考岗位,组织报考人员进行笔试。如报考人数低于岗位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确定招聘人数后开考。
?笔试内容
现场执法岗位: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现场监测技术岗位:行政能力测试
文秘岗:行政能力测试+申论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相同分数同时入选),组织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形式:专业题面试,了解考生分析、判断、沟通、专业技术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计分办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现场执法岗位: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现场监测技术岗位和文秘岗位: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体检与考察。将笔试和面试分数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按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列入考察对象;如均无上述经历者,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列入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和考察后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高分到低分征得考生本人意愿予以递补。
6、公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余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7、聘用与管理。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按余办字〔2014〕34号文件规定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拿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合格者,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向新余市环境保护局正式派遣用工,不合格者予以清退。
六、其它
1.应聘者需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报名相关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流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2.应聘者在考试期间发生舞弊现象,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本公告由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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