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赣州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招聘公告
2018年赣州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赣州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聘用性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人数
共招聘15名工作人员:办公室综合岗位2人,财务会计岗位2人,环境执法岗位6人,污染防治及总量减排管理岗位5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强、有大局意识、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3.专业、学历要求详见招聘岗位安排表。
(三)薪酬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2日-5月31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期间)
2.报名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南路疾控中心四楼办公室。咨询电话:0797-8372386。
3.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①《报名表》(下载附件);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④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⑤相关工作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整个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实行结构化面试,总分值100分,现场出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侯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三)体检及政审
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入围人选。
1.经面试、考察后确定的入围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政审主要审查其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4.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顺序,可安排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五)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我局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试用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七)正式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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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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