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赣州寻乌县选调教育科技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0年赣州寻乌县公开选调教育科技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人公告
为配齐配足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加强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教育管理和教学研究能力,高质量推进我县教育各项工作。拟在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7名符合条件的事业编制人员到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选调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加大竞争性选拔力度,推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为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成立选调工作组
由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成立选调工作组,具体实施选调工作。
三、公开选调岗位、名额
1.捆绑岗位3名:党员活动中心岗位2名,招考办岗位1名。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岗位1名。
3.音乐、体育、美术教研员岗位3名:音乐教研员1名,体育教研员1名,美术教研员1名。
三、公开考试选调的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2014年8月31日前正式参加工作现在编在岗的人员(含2014年及以前招聘的特岗教师)。
(二)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社会关系清楚;
2、工作表现:近五学年考核结果合格以上;
3、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年龄、学历、教龄条件:49周岁以下(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现在县教科体局借用或跟班学习人员可不受年龄限制一并参加选调考试),大专及以上学历,5年及以上教龄(资历终算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止)。
5.音乐、体育、美术教研员岗位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本科(第一学历必须为相应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及以上学历,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岗位还需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撤销以及正在立案调查人员。
(2)近五学年(2014年9月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存在因师德问题受到查处的人员,师德学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
(3)近五学年存在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期的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免费师范生安置人员。
五、选调程序
选调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量化考核、公示、选岗、调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9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行政大楼403室)。
3、报名所需材料: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注明参加工作时间、教龄及近五学年各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结果)、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从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县教科体局借调或跟班学习证明(由县教科体局出具,注明借调起止时间及累计借调年限)。
4、报名分捆绑岗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音乐教研员、美术教研员、体育教研员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凡发现参加选调者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选调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参加选调资格。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三)分值设置
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分100分(占总成绩50%),量化考核分100分(占总成绩50%)。
(四)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1月13日上午8:30—12:00;
2、笔试时间:2020年1月14日上午8:30—11:00;
3、笔试地点:城北新区小学;
4、笔试分值100分,按笔试成绩50%计入总成绩。
5、笔试内容: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⑥《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⑦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精神;⑧写作。
6.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名额2:1的比例确定入闱量化考核人选。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五)量化考核
考核时间:2020年1月15日至1月17日。由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量化考核,总分100分,量化考核得分按50%计入总成绩。
量化考核评分标准为:
1、民主测评情况(50分)。
(1)所在学校民主测评(25分):根据民主测评结果,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4个等次进行比例计分,计分公式为: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数/总票数×100+合格票数/总票数×80+基本合格票数/总票数×60+弃权票数/总票数×20)×25%。参加测评的对象为:所在单位全体教职员工参加。
(2)县教科体局民主测评(25分):分捆绑岗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音乐教研员、体育教研员、美术教研员五类岗位进行民主测评。入闱考核对象向教科体局递交个人书面事迹简介(限400字以内,所在学校审核后加盖公章),县教科体局参加民主测评人员阅读事迹简介后,分不同岗位进行民主测评。根据民主测评结果,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4个等次进行比例计分,计分公式为: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数/总票数×100+合格票数/总票数×80+基本合格票数/总票数×60+弃权票数/总票数×20)×25%。捆绑岗位每张民主测评表优秀票最多只能投3个考核对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音乐教研员、体育教研员、美术教研员岗位优秀票最多只能各投1个考核对象,否则该张民主测评表无效。参加测评的对象为:县教科体局班子成员及全体在编在岗干部。
2、个别谈话情况(10分)。在工作单位组织个别谈话,根据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情况,按“同意调任”、“不同意调任”2个选项进行比例计分,计分公式为:个别谈话得分=(同意调任人数/个别谈话总人数×100)×10%。参加个别谈话人数应不少于10人。
3、担任职务情况(15分)。根据考核对象担任正校级、副校级、中层正职、中层副职等每一个职务层次(以县教育主管部门2019年8月31日前任职文件为准,上级职务不满三年可累加到下级职务年限;借调教科体局期间[原为县教育局、教文体局等]在教科体局担任的职务可计入任职时间,正股级对应正校级、副股级对应副校级)累计满3年分别得15分、14分、13分、12分。未担任以上行政职务的考核对象即按教龄满五年得10分基准分。
4、学历学位情况(10分)。根据考核对象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情况,按在职教育大专学历6分、全日制教育大专学历7分、在职教育大学本科学历8分、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学历9分,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0分的标准计算得分。
5、年度考核情况(10分)。根据考核对象近五学年年度考核情况,按1次“优秀”2分、“合格”1.6分、“基本合格”1.2分的分值进行计分,不合格不计分。
6、表彰奖励情况(5分)。①捆绑岗位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岗位:考核对象个人近五学年(2014年9月-2019年9月)获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党委、政府综合性奖励或部门表彰的,分别按5分、3分、2分、1分的标准加分;该项得分可以累加,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2个以上级别奖励的,取最高级别奖励进行计分。②音乐、体育、美术教研员岗位:考核对象个人近五学年(2014年9月-2019年9月)获国家、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应专业学科竞赛(含指导学生)奖,分别按5分、3分、2分、1分的标准加分;每学年只计算最高等级竞赛一项分。
(六)优惠加分
有在县教科体局(原为县教育局、教文体局等)工作经历的(借用或跟班学习)可优惠加分,按每工作1周年(不足一年按实际工作月份/12计算)加0.5分计算,最高可加5分。优惠加分计入总成绩。
(七)公示
入闱考核人员按总成绩排名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等额确定拟调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低、正式参加工作前后依次确定),拟调动人员须在原单位公示3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经调查认定影响任用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八)选岗
拟调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九)调动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一年,选调人员应自愿接受新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2852578
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寻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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