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西省河道湖泊管理局招聘公告
2020江西省河道湖泊管理局招聘5人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河道湖泊管理局(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局)成立于1993年,隶属于江西省水利厅,为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职责为:负责全省堤防建设与运行管理、全省河道采砂管理、河长制工作的技术支撑;负责组建部分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履行项目法人职责等。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工程建设岗1 | 专技岗 | 1 | 水利工程专业(0815、085214);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工程建设岗2 | 专技岗 | 1 | 水利工程专业(0815、085214);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
工程管理岗1 | 专技岗 | 1 | 水利工程专业(0815、085214);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工程管理岗2 | 专技岗 | 1 | 水利工程专业(0815、085214);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
工程技术岗 | 专技岗 | 1 | 水利工程专业(0815);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
备注:1.以上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和专业代码。
2.报名人员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报名截至2020年6月3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人员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zpks.nc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300)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报名人员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的学籍验证报告;
(3)与岗位相关有效证件、证书,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查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对符合面试考核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1、资格复查时间在面试考核前进行,资格复查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中山西路68号江西省水利厅906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查需携带材料:应聘表、身份证、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含认证材料)及专业技术职称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加盖公章完成学业的成绩单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证书、证件需提供原件。
3、对于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合格,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考核方式
1、若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6(含),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40%、60%,均采用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尾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
2、若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比例小于1:6,采用直接入闱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聘用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等。
3、若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六、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
3、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对其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公示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5、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列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
八、其他
考生报考咨询时,请咨询0791-88825507,8882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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