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宜春市奉新县补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2022年江西宜春市奉新县补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0人,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奉新县 2022 年补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 号)内容,结合我县灭火救援工作需要,奉新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聘(部分招聘岗位需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计划补招政府专职消防员 10 人,其中县消防救援大队通信员岗位 4 人、战斗员岗位 3 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 3人(具体岗位要求及名额分配附后)。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感。
2.热爱灭火救援工作,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3.身心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不良症状、缺陷及明显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况。
4.招聘队员年龄应满 18 周岁、限男性,其中报考县消防救援大队岗位不超过 25 周岁、报考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不超过 40 周岁,年龄核算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5.除通信员岗位应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外,其他岗位应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所有岗位适用学历包含技校、中专毕业生。报考人员取得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的,招聘年龄上限分别放宽1、2、3 周岁。
有下列情况的,予以优先考虑录取或加分: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
2.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关相近资质(以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为准)或从业经历(以现场考核情况为准)的。
3.曾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满两年、五年、八年及以上的,分别给予招录考核总分加 3 分、5 分、10 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与原工作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7.体检不合格,有传染性疾病及身体状况不合适高强度消防工作训练的。
8.有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拟录用名单公示、入职上岗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公告
在奉新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官方媒体平台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考人员材料由本人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统一交至县消防救援大队(奉新县长乐大道 666 号)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份、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2 份、学历(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份、当年内 1 寸免冠照片 2 张和《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涉及岗位需求和优先加分的,应携带本人相关证件、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 2 份。
(三)资格审查
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参加后续考试。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招聘岗位名额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 1∶1.5,未达到报考比例的,可适当延长报名截止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10 天)。报名时间截止后,按实际报考人数比例下限确定招聘岗位名额数(如计划招聘 4 人,若仅 5 人报考,则招聘 3 人),并组织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其中体能测试、面试按照 40%和 60%比例计算个人总分(总分 100 分)并顺位排名录取(总分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体能测试单项成绩高低确定最终排名)。涉及含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未通过测试的,不予录取。
1.体能测试。总分 100 分,测试项目(所占分值比例)包括:1500 米跑(40%)、100 米跑(20%)、俯卧撑(20%)、仰卧起坐(10%)、立定跳远(10%),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总分 100 分,包括自我介绍(20 分、限时 1 分钟)、能力考察(60 分、限时 4 分钟)、随机提问(20 分、限时 1 分钟)。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和组织协调能力。面试在体能测试后 7 日内完成。
3.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等次考核,测试内容以报考岗位所需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为主,由用人单位负责检验考生是否具备所报考岗位的入职能力。专业能力测试安排在面试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照确定招聘岗位名额数与参加考试考生数的1∶1.5 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名单。未达到人数比例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求删减相应招聘岗位名额数。
(五)体检
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的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并通告结果,体检费用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参考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费用自理。统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为政审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政审,重点审察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本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缺额,按考试个人总分高低进行顺位递补(若总分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体能测试单项成绩高低进行顺位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在奉新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官方媒体平台公示 7 天。
(八)入职上岗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 3 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入职。
五、入职后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关于加强奉新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执行,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试用期(入职后两个月)3864 元/月,正式入职 4830/月;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入职后两个月)3600 元/月,正式入职 4500/月。正式入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二)管理要求和生活待遇。入职人员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工作、食宿在用人单位,休息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工作期间,因表现突出,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同等条件或有关规定组织奖励;对违反队伍规章制度的,予以相应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违反法律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移送司法机关。
(三)抚恤保障。入职人员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江西省有关规定执行抚恤。
六、其他招聘事项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照奉新县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报名和考试工作。报名和考试事宜请咨询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许祖梁,联系电话:13970548881。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www.fengxin.gov.cn/fxxrmzf/gggs3a30/202211/27b8790f77e24dea9f2b040d6da38c1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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