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安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2023年吉安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2023年吉安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经过笔试环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本次遴选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比例及入闱人员名单
根据公告要求,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比例为1:3,降低笔试开考比例职位的面试比例统一为1:2。低于上述比例的,一般应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调减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可继续开考。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具体入闱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定于2023年12月23日,考点设在吉安市区,具体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面试准考证为准。领取面试准考证事项由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12月21日下午5:30前,因考生放弃遴选等情况导致面试人员低于规定比例的,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二)因考生临时弃考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面试比例的,该职位继续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所在考场同一考官组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入考察对象。若考生当天所在考场同一考官组面试人员仅1人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仅有1人时,是否确定为拟遴选人员由遴选单位决定。
(三)遴选公告中注明要加试的职位,加试时间由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四)面试人员着装应整洁、得体,不得穿戴能反映个人身份标志的服装、配饰等。面试过程中,面试人员不得泄露姓名、准考证号、所在单位等个人关键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五)遴选人员在遴选中弄虚作假或者在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三天以后任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市直单位公开遴选。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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