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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招警考试《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知识点(14)

2013-07-10 09:18:25 字号: | | 【 打印 】

    《人民警察法》第3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安工作中贯彻执行群众路线是我国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

    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实行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它是在公安工作中服务群众,保护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的理论、原则、制度和方法的总称。

    一切为了群众,这是公安工作的宗旨和出发点。就是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与履行自己的职责统一起来,一方面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不受侵犯。

    一切依靠群众,这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态度。就是要坚定地相信群众,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宣传、组织人民群众,依靠一切可以依靠的力量,同违法犯罪活动和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公安工作的基本方法。就是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同时,要把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好方法、好经验及时加以总结和推广,使之制度化、法律化。

    (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的宗旨

    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人民警察属于人民。人民警察必须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二)人民群众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基本力量

    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方面,广大人民群众不仅是积极的拥护者、支持者,而且是积极的参与者。

    (三)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尤其不能离开人民群众的支持

    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问题,涉及的社会关系是极为广泛的。任何治安问题,都离不开群众生活领域。人民群众在解决治安问题方面富有创造性和实践性;人民群众是有关犯罪和社会治安问题信息最广泛、最直接、最敏感的来源;人民群众是对违法犯罪行为施加影响最普遍、最直接、最及时的力量。

    (四)处理好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基础

    公安机关要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其中最基本的关系是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这个关系调整好了就会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和普遍支持,各种困难和问题就可能顺利解决。

    (五)公安工作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监督

    对公安工作的功过是非,要依靠人民群众的检验和评价。在一切监督力量中,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具有第一位的意义。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体验最直接,群众的监督具有广泛性、普遍性。其他的监督往往要依赖群众的监督。

    (六)人民群众是解决警力不足的人力资源

    维护治安的力量在人民群众之中,这是一个开发不尽取之不竭的人力源泉。依靠群众解决警力不足,是客观要求,具有长期性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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