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宜春市袁州区及丰城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12人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袁州区、丰城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2013年下半年宜春市袁州区及丰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9日8:30至2013年12月15日17:30;缴费时间:2013年12月9日8:30至2013年12月16日17:30;
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时间:2013年12月18日8:30;
因职位被取消的考生网上改报时间:2013年12月19日8:30至17:30;考生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12月22日8:30至2013年12月27日17:30。
2、报名方式: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宜春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在网上缴纳考试笔试费用后方能确定报名有效。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定向生、免费师范生;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4、现役军人。
本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只进行电子照片(近一年清晰正面照)审核,不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后将对入闱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公布的公开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参照《江西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
3、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入闱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对象,直接进入体检、政审环节。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报,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报考者提供不准确联系方式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四、笔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全部职位采取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的形式。笔试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实行全过程监督。报考人数与拟公开招聘名额之比3:1以上(含等额)方能进行笔试。对报考人数不足的职位,取消该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进行网上改报。
1、时间:2013年12月28日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
下午2:00—4:00 综合基础知识
2、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本次全部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分值各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综合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知识、经济管理、科技常识和人文地理等;专业知识的主要内容为公开招聘职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
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观题、客观题搭配。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计算器。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专业知识科目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合格后,由袁州区及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
3、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出现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其公开招聘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自动放弃的,其公开招聘职位不予递补。
4、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5、对拟聘用人选在适当范围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六、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2、属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开具的盖有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3、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
2、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宜春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为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开招聘信息。
3、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两个科目,每人共100元,网上缴纳)。
4、咨询电话:0795-3271152,监督电话:0795-3263446
5、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