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江西省事业单位招聘3月18日至22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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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上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3〕81号
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上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需要招聘人员的省直事业单位,请按参考格式(见附件1)拟定招聘公告,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月28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备案,并同时报招聘公告电子版和《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情况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因公告受理后要进行备案审核、整理排版、网上统一发布,2月28日后将不再受理。
二、根据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赣组字〔2012〕57号)规定,从2013年开始,每年从省、市、县(市、区)各级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中拿出10-15%的比例,定向招聘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请招聘单位按此要求,拿出部分岗位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大学生村官。
三、招聘公告于3月6日统一在省人社厅门户网(http://www.jxhrss.gov.cn/)发布,各招聘单位可在主管部门及本单位网站同时发布。招聘公告一经发布,不得更改。
四、各招聘单位在考生网上报名和网上改报时,必须同步对报名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审查人员必须熟悉招聘的岗位条件及有关政策等。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选择“通过”。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选择“不通过”,并在理由栏中注明原因。对重要信息不全的,要求考生补填。
五、各招聘单位在面试前要按照《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定》(赣人发〔2009〕2号)制定面试方案,主要内容为: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程序、成绩计算办法等。面试的方式和内容应与岗位的需求相匹配。面试时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造成实际面试比例达不到公告规定的比例时,用人单位可在面试前根据具体情况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一般为70-80分。面试方案须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原则上在《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公布后40天内完成。
六、各招聘单位在办理拟聘人员备案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名册》三份、《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一份;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重要证件提供经招聘单位盖章确认的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
附件:1.×××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参考格式)
2.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编制情况表
3.江西省2013年上半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安排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