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三定向”招生公告
鄱阳县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三定向”招生
公 告
为深入贯彻《中共江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西省《关于开展全省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的通知》及《中共上饶市委、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起,依托江西省水利水电学校,开展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三定向”(即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工作。
一、招生条件
定向招收本县户籍的优秀应、历届初中和高中毕业生,历届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5日);2012年招收9人,其中高中毕业生6人,初中毕业生3人。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26日至1月28日15时止;
2、报名地点:鄱阳镇鄱阳湖大道水利大厦五楼(鄱阳县水利局人事股)。
3、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高(初)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填写《江西省水利水电学校定向培养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招生考试报名表》,未满18周岁的同时要有法定监护人陪同报名;
4、资格审查:由鄱阳县水利专业技术人员“三定向”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受理考生的报名,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组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于招生全过程。
三、考试
由江西省水利厅根据下达的年度定向招生计划组织入学考试。考试实行双线控制,一是划定最低录取线,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以录取;二是根据省水利厅下达2012年度的计划数量,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定向”生。
考试时间:暂定2013年2月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江西省水利水电学校。
四、“三定向”学生的培养就业
1、“三定向”学生由江西省水利水电学校负责培养,并根据基层水利改革发展需要,定向培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专业的学生。高中毕业生学制两年,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最后一学年回到鄱阳县,由县水利局分派到基层水利部门生产实习。
2、“三定向”学生的就业
“三定向”学生毕业经考试合格后,颁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由鄱阳县水利局和人保局根据签定的定向培养协议书进行考核,办理聘用手续,派遣到基层水利部门工作。未能毕业或考核不合格的“三定向”学生,自主择业。被聘用的定向生在聘用单位服务时间要求在六年以上,六年内不得调入其他事业单位。不满六年自行离开聘用单位的,按协议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他
本公告由鄱阳县水利专业技术人员“三定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鄱阳县水利局:0793-6217602
鄱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3-6268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