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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0年江西省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笔试考务工作通知

2013-06-20 03:10:06 字号: | | 【 打印 】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2010年江西省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260号)精神,为做好2010年江西省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笔试考务工作,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区、考点设置

    全省设立11个考区,考点在设区市城区安排,考点应选择在高考定点考点或人事考试定点学校,考点、考场按人事考试标准设置。具体工作按照《2010年江西省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笔试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笔试定于7月31日(星期六)举行,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做答,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在专用答题卡上用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作答,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科目所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回收。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持有效身份证以外的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

    三、报名信息传送

    考试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前规则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另行下发。

    网上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于7月5日下发报名数据至各考区,各考区接收报名数据后,于7月7日前将考点、考场设置情况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四、考点、考场管理

    各地要会同公安、无线电管理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共同打击扰乱公务员录用考试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在考点、考场配备无线耳机探测器、金属探测器、身份证鉴别仪和手机信号屏蔽仪等设备。

    要高度重视考试实施中的组织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认真执行考场规则和违纪违规处理规定(附件2),切实做好监考人员、巡考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强调公务员招考工作的重要性,重申考试纪律,明确工作职责和操作要求,按照“操作要求及主要步骤”(附件3),认真做好巡考、监考工作;要打印带照片的考场座次表,供考场监考人员核查考生身份;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要充分发挥巡考人员在考试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作用,确保监考不出问题,要做到每个考场都有巡考人员负责,原则上每名巡考人员所负责的考场数不多于5个,要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省有关部门将派出巡视组到各地巡视。

    五、试卷接收、运送、保管

    7月29日,各地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试卷。试卷接收、运送和保管注意事项见试卷管理要求(附件3)

    考试结束后,各地须派专人于8月1日下午3时前将答卷送达指定评卷点(具体地点江西公务员考试网另行通知)。

    六、其他

    笔试期间各设区市考试部门须安排专人值班,请各地将考试有关安排于7月29日接收试卷时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笔试期间如有问题请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附件: 1、2010年江西省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笔试考务工作计划

    2、考场规则和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3、操作要求及主要步骤

    4、试卷管理要求

    点击下载:1—4附件

    二○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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