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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3-09-09 15:59:54 字号: | | 【 打印 】

为适应医院规模的壮大,加强学科建设,促进医院长足的发展,我院特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创办于1958年,隶属于赣南医学院和江西省卫生厅双重领导。坐落在江西南部、京九铁路线上的历史文化名城---赣州市内,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坚持医、教、研并重的发展方针,形成了以“质量建院、科技兴院、人才强院、品牌扬院、形象立院”的发展战略,着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领军型人才。目前,医院编制床位数1400张,在职职工1367人,高级职称人员319人;现有享受国家及省政府特殊津贴6人,江西省各级学科带头人等55人,入选江西省青年科学家(井冈之星)培养对象1人,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5人,江西省高校教学名师4人,江西省“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1人,江西省卫生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江西省青年科学家提名2人。医院人才队伍结构合理。
二、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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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2月6日,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医院人事科
3、联系方式:
地址及邮编:江西赣州市章贡区青年路23号 
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事科 341000
E-mail:gyyfyrsk@163.com
有关详情浏览医院网站http://www.gyyfy.com/
4、报名程序:将纸质版简历(含已获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计算机等级合格证复印件)邮寄至我院人事科,并将电子版简历(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发送至gyyfyrsk@163.com。面试时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所有已获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计算机等级合格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另需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四、研究生面试考核
采用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聘用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
六、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人员享受与医院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同等待遇。硕士按国家及江西省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博士根据情况可执行协议工资,各项待遇从优。
(一)对两院院士、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级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导师等特别优秀的人才或医院紧缺专业博士待遇可面议。
(二)引进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待遇
1、住房或安家费:
第一层次:担任省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主持国家科研项目或科研获国家级科技奖励,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人员或相当层次和业绩者,给予安家购房费60万元;
第二层次:主持开展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的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并曾担任综合性三甲医院学科带头人经历,现任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给予安家购房费45万元;
第三层次:博士毕业前后在医疗卫生单位从事相关医疗工作累计五年以上,又不够一、二层次标准的博士录用到医院工作的给予安家购房费25万元。
第四层次:博士毕业前后在医疗卫生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医疗工作四年以下,已取得执业资格的博士录用来院的给予安家购房费15万元。
2、工资及津贴:第一层次博士工资约为15000元/月;第二层次博士工资约10000元/月;第三层次博士工资约为正高职称5000元/月,副高职称4000元/月,中级及以下职称3000元/月,第四层次执行国家档案工资待遇。各层次人员均另享受1000元/月博士津贴。其它福利及绩效工资同在编在岗同类人员标准。
3、配置工作用笔记本电脑1台(服务期满归个人所有)。
4、享受医院正式职工其它待遇;
5、提供科研启动费5万元以上(按科研项目申报);
6、配偶随调,全力协助安排子女入学事宜。
七、其他
(一)博士研究生:有较强的外语交流能力和科研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硕士研究生:
1、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
2、专业要求: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
3、第一学历要求:国家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
4、年龄要求:历届生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生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其他要求:历届毕业生应聘医师岗位须通过住院医师培训或具有初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职称;2012年应届生毕业生(七年制本硕连读毕业生除外)应聘临床医师岗位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三)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情况和真实有效证件,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不予聘用。
(四)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发生或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证件虚假、严重疾病(含各类精神病)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则解除协议,不再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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