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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康市2011年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13-09-10 23:59:46 字号: | | 【 打印 】
为缓解我市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紧缺状况,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中共南康市委、南康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这次公开招聘工作,成立南康市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组长:杨晓斌中共南康市委常委、南康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傅小新中共南康市委常委、中共南康市委组织部部长
成员:兰希高南康市政府党组成员、中共南康市纪委副书记、南康市监察局局长
刘连生南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锡敏中共南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诗海南康市编委办主任
罗华兰南康市财政局局长
赖小明南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刘连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赖小明、邱涌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承办公开招聘日常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
三、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招聘岗位及学历、专业等要求见《南康市2011年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四、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所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应届在校生);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5、心理和身体健康;
6、具有江西省范围内户籍(截止2011年12月31日)。
(二)报考南康市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特定条件:
1.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原则上大专及以上学历。文艺、酒店管理、旅游、医护、幼师专业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3.男性身高1.73m以上;女性身高1.60m以上;
4.综合素质高,形象气质佳,协调能力强,性格开朗大方,有一定才华。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赣南日报、赣州电视台、南康市人民政府网、南康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11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2年1月4日至1月7日止。
2、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等方法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中共南康市委党校一栋办公楼一楼干部培训中心办公室(蓉江西路34号)。
4、报名须带材料:
(1)《南康市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可在网上自行下载填写,也可现场领表填写);
(2)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人员(含“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报考须单位及所在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5、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享受城镇、农村低保户子女免收考务费)。
(三)资格审查
南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发放准考证
在报名点为考生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2年1月13日至14日。
(五)考试(招聘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试方案另行制定,见附件3)
1、考试方法和开考条件: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开考条件为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这一比例的,将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的岗位的考生允许报考其他岗位(应符合改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2、笔试
(1)笔试方法: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分数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和时事政治等。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将在南康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3)笔试时间:2012年1月15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南康市实验小学(如有变化,以准考证所定地点为准)。
3、加分:凡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报考,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并按规定计算总成绩。
4、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南康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含笔试、面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体检(招聘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体检对象的确定,见附件3)
(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由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进入体检的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由南康市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南康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现实表现如何、有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行为、是否参加“法轮功”邪教组织等。
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择岗
考核合格人员进入择岗。对招聘的岗位有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本人自主选择招聘单位,总成绩相同者,抽签决定先后顺序。
(九)聘用
择岗结束后,由南康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康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有异议者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南康市人民政府批准确定正式聘用人员。由南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南康市编委办办理上编手续。
新招聘人员见习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新招聘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由南康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实行人事代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六、其它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在南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妥善安排、有序进行,严禁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否则,对相关人员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南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南康市2011年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南康市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南康市2011年公开招聘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试及确定体检对象方案
 
 
南康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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