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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务员局局长解答 新招公务员最少须服务5年

2013-06-21 00:15:11 字号: | | 【 打印 】
   据悉,3月12日江西省公务员招考正式开始报名。与此同时,3月4日江西省公务员局局长也就公务员报考者的疑问进行了在线解答,针对考生存在的一些问题,江西省公务员局局长也细心分析了一下。针对此次招考,他主要提出了以下两点注意事项:   一、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2013年江西省公务员考试中推出新政策,为了限制新录用公务员频繁参加公务员考试,对服务年限未满2年的公务员将不予考试资格,针对服务年限如何计算、服务年限计算具体的截止时间也成为了当天咨询的热点问题。   对此,江西省公务员局局长杨经琪解释:服务年限的截止日期是公务员考试报名首日,即2013年3月12日,服务年限未满2年的公务员,将不予此次公务员考试报考资格。另外,依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须为五年(含试用期)。   二、留学回国人员也可参与报考   对于报考条件的咨询首近日也成为了热点话题。也有不少应届生进行在线咨询想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杨经琪解释局长解释说: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如能在2013年9月底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据了解,本次江西省招考还吸引了不少留学回国人员的报考。杨经琪称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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