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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面试热点:政府机关定期公布“三公”经费

2013-08-01 16:23:35 字号: | | 【 打印 】
近日,媒体报道,湖南省财政厅、文化厅、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花了3000万元,买下了市价1500万元的东西。而有关官员的解释是,除了“保障质量”,还有“预算执行的需要”——如果预算没有执行完,财政就要收回,必然会影响第二年的预算编制。11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刚刚通过了《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其中提及“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预算,各级预算都要向社会公开”。这看起来是个好消息,只有进一步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让预算彻底公开透明,才能从制度上制止年底突击花钱的发生。请问你对该草案的出台有什么看法?
    【参考答案】   尽管预算外资金规范改革已在中国推行多年,但是脱离监管和约束的政府预算外收支行为不仅大量存在,方式还更为隐蔽。 湖南省财政厅、文化厅、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花了3000万元,买下了市价1500万元的东西的举动,以及有关官员“除了‘保障质量’,还有‘预算执行的需要’——如果预算没有执行完,财政就要收回,必然会影响第二年的预算编制”的解释,就是非常典型的脱离监管和约束的政府支出行为,它凸显了政府财政预算不透明,财政支出信息公开严重滞后的事实。
    《预算法》的修改,一方面体现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现行预算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有必要修改完善。另一方面体现了国家要从法律层面上规范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中事权、财权分配的混乱局面,以法的形式确定转移支付制度,进而深化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重构政府间财政关系,实现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从而使公共财政资源配置得更有效益,促进了公共财政的透明和良性运作。 
    “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预算,各级预算都要向社会公开”的明文规定,意味着各级政府各类财政资金的来龙去脉将会全部曝晒于阳光之下,接受民主监督,存续多年的“预算外资金”,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历史。
    但是,遏制预算外支出,让政府财政更加规范、科学和合理,除了加快立法的进程和现有法律的完善之外,最重要的还是要强调法律的贯彻、执行和落实。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政府财政信息公开机制,对公权力进行限制,让“对公权力,法无明确授权不可为”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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