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腐败犯罪年轻化
【标准表述】
[权威警句]
在和平建设时期,执政党的最大危险是腐败,而孳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会改变,就会“人亡政息”,这是我们面临的极为严峻的重大考验。
——温家宝
[深入分析]
“35岁现象”警示我们腐败犯罪呈现出年轻化的趋势,显示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在预防腐败犯罪方面出现了新的问题,这种现象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莫让这种现象成为年轻干部难以跨越的“槛”。如何提拔年轻干部、如何使用年轻干部,在什么都追求“年轻化”的今天,年轻干部“35岁现”象摆在我们面前,这种职务犯罪高学历、低龄化的趋势和特点,很值得反思。
第一,压力过大问题是导致“35岁现”的诱因。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在的70后、80后们面临着婚姻、住房、养老、子女教育等诸多问题,在这种种问题的重压下,从而有一些党性不强、意志不坚定的年轻的领导干部就飘飘然地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第二,监督制约不到位是导致“35岁现”的主要原因。“上级监督下级太远,同级监督同级太软,下级监督上级太难,组织监督时间太短,纪委监督为时太晚。”这是曾任中纪委副书记的刘锡荣提出的“五太问题”,可以说真正表现出了在监督层面上所存在的问题,这“五太问题”得不到解决,腐败问题就难以得到治理。年轻干部处在成长期,还没有位高权重,出现腐败问题,更能说明监督制约机制没有落到实处,很多时候是走了过场。
第三,自我约束力差是导致“35岁现”的根本原因。思想支配行动,一些年轻人好的没有学会,这些“男人提钱方进步,女人日后才提拔”的潜规则学会了,通过这些潜规则达到成为领导干部的目的,既然是用钱或身体换来的职务,肯定要加倍的补偿。
总之,职务犯罪年轻化,一方面说明,目前的教育机制严重缺位。“金钱至上”、“等价交换”等错位价值观影响着一些年轻干部,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另一方面说明,对权力的制衡机制还不够完善,给官员贪腐留下可乘之机,造成国家财产的巨大损失。
[措施]
针对职务犯罪“35岁现象”,预防青年干部职务犯罪,应该:
第一,除了要强化对青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外,最好将廉政教育纳入中小学、大学的必修课程,培养学生法律意识。
第二,以区域为单位建立职务犯罪预防网络,选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络员,与检察机关保持联系,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第三,落实政绩考核机制,“绩”、“廉”并重。建立人才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特别是要改革人事制度,尤其是对年轻干部,由过去的上级委任改为公开考试,逐步完善人事任免制度。
第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堵住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漏洞,建立述职述廉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设置举报箱,发放征求意见书,广泛征求群众的监督和意见,使监督者能有效制约被监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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