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招考选调生(大学生村官)300人公告
2015年吉林招考选调生(大学生村官)300人。吉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为3月16日8时30分至3月23日14时30分,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职位的考试级别为甲级,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申论》(甲),考试时间为4月25日上午。考前可结合2015年吉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详见下文。
2015年吉林省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招录300人公告
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党委,各省属高等院校党委: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着力培养一大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的有关精神,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结合2015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拟面向2015年毕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招录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一、招录数量
计划招录300名。
二、资格条件
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2015年毕业的吉林省省内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省外高校吉林省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3.在校期间担任校、院、系或班级干部;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4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三、选调政策
1.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为公务员。
2.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录用后先安排到乡镇所辖村工作2年(含试用期),2年后安排在乡镇适当岗位工作。
3.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服务期为5年(含在村工作2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遴选,不得再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
四、方法程序
(一)发布招录公告。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招录公告将与2015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一起,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于2015年3月13日前在新闻媒体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站(http://www.jlgwy.net)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招录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 网上报名。3月16日8时30分至3月23日14时30分,考生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2015年报考吉林省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并自愿严格遵守《承诺书》中作出的各项承诺。
2. 资格审查。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负责,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通知考生,并向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说明理由。考生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3. 缴费确认。3月16日8时30分至3月24日24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于3月24日16时30分前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省级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可免缴笔试费用。
4. 打印准考证。4月20日至4月25日,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公共科目笔试。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职位的考试级别为甲级,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申论》(甲),考试时间为4月25日上午,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公共科目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满分为200分,合格线为120分。
(四)面试。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因此确定招录职位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其排序名次带入面试。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法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和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确定后,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体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公示、录用。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吉公局联发〔2011〕15号)规定的考察内容、程序、方法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部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审核后,在政府网站或以其他方式,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复核后,统一办理录用手续。
凡是伪造证件、材料或隐瞒在读学生身份等真实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进入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名单的考生,自愿放弃者,2年内不得报考;试用期内自愿放弃或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的,3年内不得报考;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逾期不报到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
(七)岗前培训。全省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统一办理录用手续后,由省委组织部集中组织岗前培训。
五、有关要求
1.广泛宣传。各高校党委要通过召开校、院系等不同层次和范围的动员大会,通过集中传达、校园网发布、张贴公告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选调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和报考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要逐一通知到位,做到人人皆知、没有遗漏。
2.深入动员。各高校党委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讲清选调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增强他们报考选调生的责任感和荣誉感,鼓励和引导他们积极报名。
3.严格把关。省委组织部将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届时将要求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入党志愿书等原件,并提供学校提供的学历、学位获取及入党情况等方面的证明。各高校党委要根据掌握的情况,对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学业完成和入党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确保把品学兼优的学生推荐上来。
联系人:马潘峰 0431—88902362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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