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市招聘城区社区大学生专职工作人员104名公告
2016年吉林市招聘城区社区大学生专职工作人员104名公告已发布,报名采取现场免费报名方式,报名时间:8月29日至8月31日(8:30至17:0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宪法、社会工作政策与法规,社区工作方法、能力和职业道德,计算机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9月25日9时至11时30分(2个半小时)。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年吉林市公开招聘城区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大学生专职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体系,强化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功能,增强社区服务能力,依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区管理的意见》(吉市办发〔2011〕13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对我市城区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大学生专职工作人员缺额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和岗位待遇
(一)招聘计划
全市城区共招聘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大学生专职工作人员104名(非行政、事业编制)。其中船营区:38人;昌邑区:26人;龙潭区:20人;丰满区:16人;经开区:4人。
(二)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补贴,按照《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提高吉林市城区社区“两委”成员待遇和社区工作经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组通字〔2014〕19号)文件要求,参照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标准执行。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24日—1998年8月24日期间出生)。
2.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公告之日前具有吉林市城区户口或具有吉林市城区房产证。
4.自愿从事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登记与资格审查
报名登记与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区民政部门负责。报名采取现场免费报名方式,考生自8月29日至8月31日(8:30至17:00),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民政局指定的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吉林市城区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大学生专职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资格审查和确认在报名现场进行,每名考生只允许在一个城区报考,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到其它城区报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同时,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吉林市城区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大学生专职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需出具父母本市城区房产证,已婚需出具结婚证与配偶本市城区房产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2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经审查合格后,适时在民政局网站上公布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或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纳入诚信记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出具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试题命制、试卷批阅、组织笔试和公布成绩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并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宪法、社会工作政策与法规,社区工作方法、能力和职业道德,计算机基础知识等。
笔试时间:9月25日9时至11时30分(2个半小时)。
根据笔试成绩全市排名,按总招聘岗位计划数以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以笔试中主观化试题成绩高者优先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主观化试题成绩亦相同者,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优先进入面试;再次相同时,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裁定。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内容复习范围请参见《2016年吉林市公开招聘城区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大学生专职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
(二)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适时在吉林市民政局门户网站http://www.jlsmzj.gov.cn/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条件复审
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在笔试后进行。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合格后,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以教育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和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
进入面试人员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命制试题,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采取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将电话通知考生,并在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布。
(五)录取和志愿分配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根据全市成绩总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聘用人员,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当面试成绩亦相同时,优先录取主观化试题成绩高者;当主观化试题亦相同时,优先录取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再次相同时,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裁定。
进入拟聘用人选名单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尽量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进行调配,如本人不服从调剂,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体检工作由各区民政部门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吉林市民政局门户网站http://www.jlsmzj.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和管理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日常工作管理和考核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组织实施,各社区根据被选聘人员特点将其分配到各服务站,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3年用工协议,予以正式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三年服务期内,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人员将由街道办事处予以解聘。三年服务期满,对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群众认可的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大学生专职工作人员,在社区居委会换届期间,依据本人意愿,可直接作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参加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党员的可以参加社区党组织选举。聘用人员档案由市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管理。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和媒体
考试相关信息均在吉林市民政局门户网站http://www.jlsmzj.gov.cn/和《江城日报》上予以发布。
(二)其它事项
招聘考试的其它有关政策、考务信息查询可登录吉林市民政局门户网站http://www.jlsmzj.gov.cn/查询。
1、报名地址和报名咨询电话:
昌邑区民政局:吉林市昌邑区天津街阳乐胡同21号,昌邑区妇幼保健院旁,昌邑区社区服务管理中心一楼大厅。电话:0432-62550364
船营区民政局:吉林市松江中路87号船营区政府后楼,船营区民政局四楼,社区科。电话:0432-64831557
龙潭区民政局: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65号龙潭区民政局社区建设科,213室。电话:0432-63041936
丰满区民政局: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76号,丰满区政府3号楼二楼社区建设科,218室。电话:0432-64675559
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吉林市经开区工农路1号,经开区社会发展局五楼社区办,511室。电话:0432-63059694
2、报名期间仲裁电话:
吉林市公开招聘城区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大学生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432-62030040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和吉林市民政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吉林市公开招聘城区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大学生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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