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白城市洮北区教育系统农村幼儿园招聘农村幼儿教师公告
2017年白城市洮北区教育系统农村幼儿园招聘农村幼儿教师公告已公布,报名从2017年12 月4 日开始,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报名地点在:白城市洮北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白城市中兴西大路3号)。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洮北区教育系统农村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实现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4】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关于支持贫困县农村教育卫生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教育系统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农村幼儿教师20人 (在农村服务期不少于3年) 。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
1、2017年11月30日以前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2、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3、户籍所在地为白城市所辖区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含方向)、教师资格及实际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至1999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7年11月30日为准。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截止2017年11月30日仍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以及按政策规定在服务期、试用期内不得报考的(如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5、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违反诚信规定并在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法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的有关规定,采取公开考试和考察的办法,按照公布招聘信息和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从2017年12 月4 日开始,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报名地点在:白城市洮北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白城市中兴西大路3号)。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6个月内)同版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2张和统一制式的报名表一份(不需填写具体岗位)参加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考生缴纳报名费用25元/人。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区人社局牵头,区教育局共同参加。对报名人员身份、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等进行确认。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具体详见《2017年洮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笔试科目”一栏。笔试为一张试卷,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12月13日8:30-17:00,领取地点:洮北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436-5096159。同时缴纳笔试考务费35元/人。
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护照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白城市区户口(不包括镇赉、洮南、通榆、大安)按笔试得分10%加分,合计为笔试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进入1:3的考生,一并列为面试人选。
(二)资格条件复审
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按考试后统一安排。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洮北区人社局会同教育局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合格后,洮北区教育局将在面试时间确定后另行发放《2017年洮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向教育局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在职人员进入面试的,复审时应一并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进入面试人员在复审通过后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洮北区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说课、素质测评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操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将在《2017年洮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中注明。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最后成绩出现并列影响聘用的,聘用笔试成绩优先者。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洮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笔试成绩,未及时查询笔试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将随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并在洮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编制及工资事宜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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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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