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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省面向哈尔滨工业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2019-10-13 09:35:55 字号: | | 【 打印 】
  2020年吉林省面向哈尔滨工业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10月22日8:30至10月23日12:00,笔试时间为10月26日(星期六)8:30—11:00;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吉林省面向哈尔滨工业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建设一支适应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吉林省决定面向哈尔滨工业大学开展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选调对象为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在职培养的毕业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自学考试等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职位
 
  详见《吉林省面向哈尔滨工业大学招录2020届选调生职位表》。
 
  三、选调条件
 
  选调生除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服务基层的信念,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有扎根吉林、建设吉林、服务吉林的坚定信心。
 
  2.品学兼优,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
 
  3.博士研究生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一般为25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选调生的本科第一学历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985”、“211”工程建设高校。
 
  5.博士、硕士研究生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本科生一般应同时符合下列前3项条件: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选调高校担任学生干部(含学校承认的学生社团干部);③学习成绩优异,在选调高校获得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等荣誉;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参加选调;与选调部门在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
 
  四、选调政策
 
  1.选调生通过考试、考察、公示等选调程序后,根据招录职位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
 
  2.选调生报到后先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办理录用手续,在选调单位入职工作,第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本科毕业生任职定级为一级科员,硕士研究生任职定级为四级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任职定级为二级主任科员。入职前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经历的,可比照选调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相应职级。
 
  3.选调生在选调单位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博士、硕士选调生到乡镇(街道)或者选调单位对口的县级部门担任副职,期间到村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本科选调生直接安排到村任职2年,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选调生在村工作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
 
  4.选调生经录用后,省委组织部跟踪管理培养,选调单位和挂职单位分别安排专人“传、帮、带”,发挥“导师”作用。基层锻炼期内被评为优秀、期满后符合任职条件的,可择优选派到市(州)、县(市、区)担任相应领导职务。
 
  5.选调生给予安家补助和偿还助学贷款,安家补助标准为博士20万元、硕士15万元、本科5万元,分五年平均发放,免征个人所得税。
 
  6.免除选调生报名、体检、培训等费用。
 
  7.对拟录用人选保留其录用资格至2020年12月31日。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以学历、学位证书印发时间为准),选调关系自动解除。
 
  在上述选调政策基础上,吉林市、公主岭市(扩权强县试点市)招录的选调生同时享受市、县优惠政策:
 
  吉林市:①签订5年服务协议,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统一管理。②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入职3年内,提供人才公寓,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期内逐年发放;与吉林省签订省校合作框架协议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签订10年服务协议的,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20万元。
 
  公主岭市(县级市):5年服务期内提供人才公寓。
 
  五、选调程序
 
  1.推荐人选。有意愿选调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需认真阅读此公告,确定自己符合规定的选调条件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符合专业要求的职位,填写《吉林省2020届选调生推荐表》,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同意并签章后,统一于10月20日17:00前报送校学工部(活动中心430室),同时将《推荐名册》(见附件)电子版发送service@hit.edu.cn邮箱。学工部审核汇总并加盖公章后报吉林省委组织部。
 
  2.报名与资格审查。学校推荐人选由省委组织部驻校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10月22日8:30至10月23日12:00,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www.jlgwyks.cn)报名,每个考生只可填报1个志愿,并按提示要求打印准考证。
 
  3.考试考察。分笔试、面试、考察三个环节。
 
  笔试时间为10月26日(星期六)8:30—11:00;面试时间为10月27日(星期日)8:30开始,全天进行。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笔试、面试总成绩100分,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权重计算,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确定考察人选后,由省委组织部派出工作组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从严审核学籍档案。考察采取量化打分制,满分100分。
 
  4.签订协议。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人选的考试成绩占60%、考察得分占40%的权重得出总成绩,同一职位按成绩由高到低,最终提出拟录用的初步人选,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5.体检公示。委托学校对拟选调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体检不合格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三方协议退还考生。
 
  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出现职位人选空缺的,视情况按考试、考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录用审批。2020年,待拟选调人员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集中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0431—88923818
 
  附件:
 
  1.吉林省面向哈尔滨工业大学招录2020届选调生职位表
 
  2.吉林省2020届选调生推荐表
 
  3.《推荐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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