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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文职人员公告

2020-12-29 09:00:59 字号: | | 【 打印 】
  2020年吉林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文职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2人。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9:00至16:3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0年吉林事业单位进行备考。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0年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文职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区司法工作建设,切实解决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人员力量不足的现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文职人员1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文职人员一览表》(附件1)。
 
  二、文职人员主要职责
 
  文职人员主要从事审判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案件审理的记录工作;
 
  (四)完成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志愿从事法院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统招大专学历或统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5、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28日至2002年12月28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0年12月28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7、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设定,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二)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或被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被各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曾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或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法院聘用制文职人员情形的。
 
  (四)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招聘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人员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相关回避规定执行。
 
  四、工资待遇
 
  参照长春地区两级法院聘用制文职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9:00至16:30,提前或逾期报名均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邮箱lvyuanfayuanzzb@163.com.
 
  (1)考生将已填写后的《2020年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文职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转为PDF格式,文件名为“文员招聘+姓名”。
 
  (2)考生通过扫描方式将本人身份证、招聘要求相关学历、学士学位证书等证明资料以PDF格式发送,文件名为“文员招聘个人材料+姓名”。
 
  (3)邮箱报名要求:1.请在电子邮箱里添加两份附件,附件1为招聘报名表PDF文档;附件2为所有证明资料合集的PDF文档。2.在附件1招聘报名表相应位置插入本人电子版照片,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20k。3.请确认所发送邮件是否成功发送,若发送后出现“接收邮箱已满”类似提示,请间隔一小时后再次发送并确认发送成功。)
 
  3、报名者在报名时需认真对照报名条件,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如发现报名者提供信息不实、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因此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与报考招聘岗位的年龄限制、学历学位以及个人照片等相关要求是否相符,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领取时间及地点将通过官方网站公告的方式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长春市绿园区政府官方网站”,如未按时间要求领取准考证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没有《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
 
  六、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听打、看打)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初步定2021年1月16日。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5、笔试成绩: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luyuan.gov.cn/)公布。
 
  6、考生要仔细阅读、按照要求填写《2020年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文职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2020年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文职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2020年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文职人员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5)并签字,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在笔试当天与《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一起带进考场。
 
  7、防疫相关要求
 
  (1)异地参考考生应通过吉林省12320卫生热线(0431-12320)了解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长春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笔试前出具解除隔离证明。按疫情防控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的,不能出具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应在笔试前15天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下载打印《2020年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文职人员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5)每日记录。考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次测温并到考场上交1份《2020年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文职人员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考试当天提供考试前两天内在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3)考试当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于考试当天提供吉林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可到正常考场参加考试。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但经现场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须按规定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且经现场确认不得参加考试的,须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4)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考生须认真阅读并签署《2020年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文职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须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先报考后审查的原则,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本公告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后的招聘报名表1份(彩色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海外留学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携带学校出具的《就业生推荐表》、2张近期红底2寸同版免冠照片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对于招聘岗位要求统招学历的,其“统招”的范围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前,请考生提前下载学信网APP或通过手机网站、微信小程序等提前准备好学历认证报告、学籍验证报告,方便当场出示。
 
  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除社区开出隔离证明、待产等不可抗力情况,考生必须本人到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未通过及自动放弃资格审核的,在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
 
  1、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防疫要求同笔试防疫相关要求。
 
  2、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人选确定:通过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3、速录技能测试采取上机操作的方式,速录技能测试考察考生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采取上机考试的形式(有专业速录工具的自备),总分100分。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拟聘用人员的确定: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以3:4:3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在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速录技能测试、笔试的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实际用人单位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劳务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培训上岗。
 
  (七)递补
 
  在绿园区法院组织下一次文职人员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出现文员流失的,按照本次进入面试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本次文职人员招聘的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不指定复习资料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招聘工作期间,考生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监督电话:
 
  0431-87605061(长春市绿园区政府人社局人事科)
 
  0431-88559721(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审务督察室)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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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20年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文职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20年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文职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20年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文职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4:《2020年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文职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附件5:《2020年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文职人员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
 
  附件6:《吉林省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名单》
 
  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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