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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通化市辉南县招聘城市社区“社工岗”人员公告

2021-05-06 15:16:49 字号: | | 【 打印 】
  2021年吉林通化市辉南县招聘城市社区“社工岗”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至5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辉南县民政局七楼706室。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2021年辉南县选聘城市社区“社工岗”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吉办发〔2020〕18号)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全县开展2021年“社工岗”人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选聘城市社区“社工岗”人员共涉及县城内10个社区,计划选聘人员31人。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辉南县选聘城市社区“社工岗”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1.县内差额或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
 
  2.县内代课教师(2012年2月25日之前,在辉南县公办中小学工作满1年)。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路线、方针和政策;
 
  2.具有良好品行,组织纪律性强;
 
  3.热爱社区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无前科劣迹行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差额以及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代课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48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上“两面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欺瞒组织和群众的;
 
  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街匪市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过影响期或涉嫌违纪违法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参与组织或利用邪教、地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处理的;
 
  5.法纪观念淡薄,非正常上访、无理访、缠访、闹访或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6.道德败坏、欺压百姓、群众口碑不好,疫情期间拒不执行相关规定的;
 
  7.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行相应职责的;
 
  9.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不符合选聘的;
 
  10.尚在招聘试用期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三、报名办法
 
  2021年辉南县选聘城市社区“社工岗”人员考试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现场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至5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辉南县民政局七楼706室。
 
  (二)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2021年辉南县选聘城市社区“社工岗”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
 
  4.近期同版小二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5.代课教师需提供县教育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差额或自收自支编制人员需提供编制所在单位开具的在编在岗证明原件。
 
  报名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确保提交的各类证件和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考生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吉祥码及通信行程卡(两码需均为绿色)并进行测温。
 
  四、选聘考试
 
  1.本次选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2.选聘工作将根据报考人数确定笔试或面试考试形式,考试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收取报名费。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辉南县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需求情况确定,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选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辉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及待遇
 
  1.面向代课教师选录的人员,签订服务协议,纳入“社工岗”人员管理,按相关政策规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服务协议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薪酬待遇将按照《辉南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办法》执行。
 
  2.面向县内差额或自收自支选调的事业编制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调转手续,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核定工资,开资渠道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整或绩效工资增长时,不参照“社工岗”执行。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其他事宜
 
  在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在辉南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有关“社工岗”政策、待遇等事宜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35-8235025
 
 
 
  中共辉南县委组织部      辉南县民政局
 
  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章来源:http://www.huinanxian.gov.cn/zwgk/tzgg/202104/t20210429_5335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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