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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通化梅河口市公开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2022-07-12 09:59:16 字号: | | 【 打印 】
  2022年通化梅河口市公开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26报名时间:2022年7月12日—7月14日下午17: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梅河口市公开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力量,根据《关于配备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77号)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
 
  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
 
  二、岗位职责
 
  1.协助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长、宣传委员)处理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日常事务,制定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规划,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在辖区内动员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
 
  2.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理论宣讲、科学知识普及、文化体育活动、文明乡风培育、志愿服务活动及志愿者管理等工作。
 
  3.在市委宣传部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志愿者登记管理、志愿服务项目设计和志愿服务项目规范运行。按照群众点单、中心派单、志愿组织(者)接单、群众评单的运行流程,对志愿服务项目实行闭环管理。
 
  4.负责辖区内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的网络平台管理与运用、资料归档、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媒体宣传、督导评估等机制建设工作。
 
  5.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拓展志愿服务领域与内容。
 
  6.负责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数量
 
  本次共计划招聘26名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其中市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2名,各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各1名。详见《梅河口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公益性岗位配备计划表》(附件1)。
 
  四、工作地点
 
  梅河口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各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五、招聘范围和岗位要求
 
  1.梅河口市居住,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下岗失业人员、低保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失地农民、就业困难大学生),年龄在45周岁以内的专科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2.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录用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乡镇遵循属地招聘优先的原则。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残疾,善于沟通,具有完成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
 
  4.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能够熟练使用图形工具软件者优先考虑。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收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2日—7月14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名人员需下载(附件2),对照(附件1)填写报考岗位代码和岗位名称,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薄(全部页)、最高学历毕业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图片(JPG格式)上传至邮箱进行报名。经审查通过的人员,将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考试时间。电子邮箱:mhkzyfw@163.com 联系电话:0435—4221018,4242718。
 
  3.考试形式。不设开考比例,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生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考官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排名录取。
 
  4.体检和考察。面试后按成绩高低确定初选人员,并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公示和聘用。经过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梅河口发布”微信公众号、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人员,与其签订聘用协议,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人员管理和期限待遇
 
  1.公益性岗位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的管理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照用人单位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聘任、使用、考核、岗位调配、退出等管理工作,凡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健康原因不适合岗位要求的,能力不能胜任工作的,有庸懒散拖表现的,不履行工作职责的,即行终止协议。
 
  2.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由招聘单位与所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用工协议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期限及相关补贴按照我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梅河口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公益性岗位配备计划表
 
  附件2:梅河口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中共梅河口市委宣传部
 
  2022年7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mhk.gov.cn/jyhpt/rsj/gsgg/202207/t20220711_85074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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