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平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培生安置公告
2022年四平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培生安置公告 已发布,计划招聘56人,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18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培生安置公告
为积极促进委培生就业,经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本次开发委培生就业岗位56个。受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吉林省佰铖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现就有关安置事宜公告如下:
一、安置计划
本次安置就业岗位56个。如果报名人数多于就业岗位数,按实际报名人数再行开发安置就业岗位。
二、安置人员范围
1995年至2001年毕业,原县计划经济委员会或原市计划经济委员会委托培养并签订委培协议,当年未分配或刚分配就下岗的委培生(不含定向生和统招生)。
三、安置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安置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安置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安置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18日
上午9:00-11:00 , 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南厅2号窗口。
(二)报名要求
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委培协议、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2.本人6个月内近期同版正面小2寸纸质版照片4张。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碳素笔等物品参加笔试。
(四)选岗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采取抽签的形式确定选岗顺序;
2.参加体检或复审不合格的不予安置。安置人员上岗时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3.签订承诺书。选岗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上岗后不再参与上访进行承诺,需本人签字按手印。
(五)资格复审
笔试考试后,由发改、人社、教育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不符合安置委培生身份的取消安置资格。
(六)体检
复审合格后,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安置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经过申报、考试、复审、体检合格的,确定拟安置人选,在伊通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安置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安置就业。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安置人员并履行安置上岗手续。
六、安置方式
上岗委培生与吉林省佰铖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三年一签。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佰铖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上岗的委培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第三方派遣机构解除派遣协议,吉林省佰铖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与委培生解除劳动合同,政府不再安置就业岗位:一是在工作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是工作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四是委培生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是上岗后到国家、省、市政府或信访局登记上访的;六是不听从用人单位监管,不遵守工作纪律、不能保证正常工作时间的;七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工资待遇
上岗委培生工资待遇暂定为2300元/月。上岗的委培生参加社会保险。一是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上岗委培生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16%比例缴纳,上岗委培生按8%的比例缴纳。二是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0.2%;三是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按6%比例缴纳,上岗委培生按2%的比例缴纳,大额补充医疗保险96元/年(由个人缴纳);四是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按0.7%比例缴纳,上岗委培生按0.3%的比例缴纳;五是生育保险用人单位0.7%比例缴纳;六是以后如各项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七是参保人员自参保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由个人自行缴费至规定年限,方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八是退休年龄按现行政策执行。退休年龄遇国家政策调整时,按国家政策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本方案仅适用于符合上述安置人员范围的大中专毕业生安置就业岗位,不涉及编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等问题;
2.本批就业安置,所有委培生均要报名参加考试。未登记或已登记未参加报名、考试或已报名参加考试后应选择岗位而未选择就业岗位的委培生,均视为自动放弃,政府不再安置就业;
3.申报人员须如实填报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申报人员须保持申报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由申报人员本人负责;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434-4551111 0434-4602222
吉林省佰铖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文章来源:http://www.yitong.gov.cn/zw/tzgg/202210/t20221026_6385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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