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桦甸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3年吉林桦甸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发布,计划招聘60人。报名时间:2023年02月13日至2023年02月15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3年桦甸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经桦甸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吉林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核准备案,桦甸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6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桦甸市公安局此次招聘的辅警,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计划
招聘辅警60名,其中勤务辅警57人、文职辅警3人,男性55人,女性5人,从事派出所、监所、交通管理警务辅助、警务保障岗位工作。具体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桦甸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为桦甸市行政区域内户籍(以2023年02月01日之前取得桦甸市户籍时间为准);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3.报考人员年龄:报考职位辅警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02月13日至2005年02月12日期间出生);
4.报考人员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口吃,无残疾,无慢性传染病和重大疾病及其它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具备资格条件的;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桦甸市公安局现任辅警;
12.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四)回避情形
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
四、报名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在桦甸市人民政府网站、桦甸发布和桦甸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2.进行现场报名。2023年02月13日至2023年02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符合条件人员自行到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进行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纸张上,2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2份);
(3)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如果是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退役士兵登记表的复印件(2份);
(6)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小二寸蓝底照片4张;
(7)本人《无违法犯罪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8)个人银行征信报告;
(9)已填写完整的《桦甸市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需打印,一式两份)(附件2)。
4.报名登记表下载:需从桦甸市人民政府网站、桦甸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中搜索桦甸市公安局并关注)下载,桦甸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uadian.gov.cn/,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报名时需携带。
5.发放《准考证》: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于2023年02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到桦甸市公安局门卫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笔试、体能测评,不设开考比例。
(一)笔试
1.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2.考试内容:《通用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不设及格线,按照笔试成绩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体能测评环节。笔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于笔试考试三个工作日后,在桦甸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uadian.gov.cn/)和桦甸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查询。
4.笔试加分项: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精神,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初始成绩的基础上实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报名时携带与本人报名表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附件4)、身份证、退伍证、立功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未到现场进行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如成绩并列的,按国家和吉林省有关规定,具有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优先条件可以累加,如:符合2个条件的优于1个条件);不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或优先聘用条件相同的,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如:本科优于大专),学历层次相同的,全日制学历性质者优先(如:全日制本科优于其他性质本科),学历性质亦相同的,一同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体能测评成绩领先者优先。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桦甸市公安局组织进行,时间另行通知。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项目有纵跳摸高、10米X4往返跑。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桦甸市公安局在笔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参加测评的考生,须携带《报名表》(附件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未携带有效证件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体能测试达标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标准执行,由桦甸市公安局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桦甸市公安局在相应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按照招聘程序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二)考察
考生体检合格后,由桦甸市公安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标准和《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日常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招聘岗位1:1比例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桦甸市公安局在相应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按照招聘程序进行。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桦甸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被确定为不合格人员,由桦甸市公安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本次招聘成绩自公布之日起至下次公开招聘之前有效,若在此期限内出现自动放弃岗位聘用的,按照本次招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经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人员,与桦甸市公安局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内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辅警实发工资为:每月岗位工资1800元+层级工资(50—350元不等,对应不同层级兑现层级工资)。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中个人及单位缴纳部分无须在以上实发工资中扣除,由市财政予以保障并相应拨付至个人及单位账户中。
九、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确保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报名信息不真实或与本《公告》规定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相关工作的视为放弃。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刊物、上网卡等均与此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桦甸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桦甸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桦甸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uadian.gov.cn。
咨询电话:公安局 0432--66267611
人社局 0432--66224401
桦甸市公安局 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02月02日
文章来源:http://www.huadian.gov.cn/xxgk/tzgg/202302/t20230202_11053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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