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2011年“一村一名大学生”选聘通知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09年“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09]51号)、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09年“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09]46号)要求,为了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建功立业,“一村一名大学生”选聘工作现已开始。通知如下:
一、选聘单位及其专业要求:
序号
乡镇名称
需求人数
备注
1
明月镇
3名(光兴村、长兴村、民东村)
男生
2
石门镇
9名(茶条村、新丰村、榆树川村、龙兴村、仲坪村、镜城村、柳河村、北山村、崇山村)
不限
3
新合乡
4名(七顶子村、新合村、十骑村、西韩村)
男生
4
永庆乡
3名(富祥村、勇进村、朝阳村)
不限
5
松江镇
3名(永丰村、三道村、小沙河村)
男生
6
亮兵镇
2名(亮兵村、凤西村)
不限
7
万宝镇
3名(江源村、大顶子村、古城村)
不限
8
二道镇
1名(长胜村)
男(食用菌种植、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专业)
二、选聘条件
延边州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2010、2011年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为农村建设的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组织观念强。
2.作风踏实,甘于奉献,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
三、服务期限
两年
四.报名时间:2011年8月1日-9月15日
五.报名地点:安图县人才中心市场部
(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
六.资格认证
毕业生须按以下要求办理:一是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复印件各3份。二是提供近期免冠同底二寸照片3张。三是系中共党员的,还须提供本人所在党组织的书面证明或党员活动证;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职务或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系级“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的,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获得表彰的证书。
七、选聘办法
在大学生报名人员中遴选符合条件人员,每名大学生可报1-3个安图县乡镇所辖村。当报名人数未达到3:1的岗位由用人单位进行面试,对报名人数超过3:1比例的岗位由安图县人才中心和用人单位共同对进入笔试前3名的人员进行面试。以原籍地、乡镇地、专业人相近优先的原则进行调剂,没人报名的选聘岗位,可在全省范围内调剂安排。
八、相关待遇
选聘毕业生在协议期限内,应认真履行协议,并享有以下政策待遇:
1、户籍管理。根据选聘毕业生的意愿户籍可落入选聘地。
2、档案管理。选聘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间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中心免费管理,基层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工作年限。党员组织关系可转入所在乡(镇)党委;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团)的,由所在乡(镇)党(团)委按规定程序办理。
3、资金保障。大学生在村工作期间,政府每人每月提供不低于830元的生活费补助,所需资金省财政按月人均830元予以补助。选聘毕业生比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即按企业(单位)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选聘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列支。上述人员两项补贴政策不超过2年。
4、服务期满。协议期满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大学生,由安图人才中心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服务。同时,从2011年起在报考全省各级公务员时,可报考由省公务员局专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还可享受“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待遇;在报考我县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适当加分。
安图县人才中心
201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