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吉林 > 招考公告 > 村官 > 正文

吉林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调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3-06-07 12:11:44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印发《吉林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调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局、人事局,驻吉林省各高等学校党委:

现将《吉林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调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09年2月27日

吉林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调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2008〕18号)和《吉林省2008—2012年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规划》(吉办发〔2008〕37号)精神,扎实做好我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调生)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选聘一定数量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调生)到村任职,培养一批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后继有人,巩固党在农村执政的组织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选聘数量

2009年全省计划选聘465名高校毕业生(选调生)到村任职。

三、选聘对象

2008届、2009届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和省外普通高校吉林籍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党的团干部、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也可选聘。

四、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

五、政策待遇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选调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按选调生对待。

2.选聘的高校毕业生(选调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聘用期满后,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编制出现空缺时,择优直接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到企事业单位;当年未被录用(聘用)的,可继续留村聘用。

3.选聘的高校毕业生(选调生)按月发放补贴,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负责拨付,每年每人1.3万元,并一次性发放安置费2000元,主要用于工作、生活补助和缴纳保险等相关费用。选聘到延边地区任职的,每年每人增发5000元。

4.选聘的高校毕业生(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5.选聘的高校毕业生(选调生)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6.选聘的高校毕业生(选调生)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省属高校研究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选聘的高校毕业生(选调生)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正式录用(聘用)后不再设置试用期。

8.选聘的高校毕业生(选调生)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也可迁到工作地区的市州或迁回原籍市州。

六、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与今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同步进行,高校毕业生不得交叉报名。

1.发布选聘公告。3月初,在《吉林日报》等新闻媒体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net)发布选聘公告。各高校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宣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施展才华、建功立业。

2.省内高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省内普通高校2008届、2009届毕业生,由所毕业高校负责资格审查和择优推荐。应聘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吉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两份(《登记表》可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下载),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党委分别签署审查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20日前统一汇总上报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查。

3.省外高校吉林籍毕业生的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省外普通高校2008届、2009届吉林籍毕业生,自行从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下载《登记表》(一式两份)进行填写,由所毕业高校的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党委分别签署审查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4.资格复查。3月底前,省委组织部对应聘的省内高校毕业生进行资格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反馈给省内各高校,由各高校负责将复查结果及时通知到每一名应聘高校毕业生。应聘的省外高校吉林籍毕业生自行于3月16日至20日携带《登记表》、身份证、吉林籍户口证明和毕业证(2009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携带基层党委开具的党员证明信,到吉林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查。

5.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高校毕业生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6.缴费确认。报名的应聘高校毕业生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支付笔试费用。

7.笔试考务准备。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落实考试地点和监考人员等,做好笔试考务准备工作。笔试试题由省里统一命制,考试等级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和《申论》。

8.打印准考证。报名应聘的高校毕业生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9.组织笔试。报名应聘的高校毕业生自行到指定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300分,及格线为180分。

10.确定面试人选。按照选聘计划1: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考生成绩总分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11.组织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法,试题由省里统一命制。面试的组织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共同负责。

12.确定拟选聘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折算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各为50分)。计算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13.组织体检。组织拟选聘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选聘人选资格,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4.公示。对拟聘任人选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公示,反映问题由考生所毕业高校或省委组织部负责调查核实。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选聘的,办理选聘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拟选聘人选资格,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5.签订聘任合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与拟聘任的高校毕业生(选调生)签订聘任合同。

16.岗前培训。省委组织部对选聘的高校毕业生(选调生)统一进行岗前培训,重点讲解“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介绍我省新农村建设情况,传授开展农村工作的基本方法,帮助他们掌握与农民打交道、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培训结束后,选聘的高校毕业生(选调生)到所聘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报到,并根据组织分配到岗工作。

网上报名环节及之后的时间安排,与今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相一致,具体时间另行确定并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公告。

七、选聘任职

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调生)的分配去向为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白城、延边9个市州和长白山管委会所辖村。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选聘的高校毕业生(选调生)同时兼任本村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管理员。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八、保障措施

1.落实财政补贴。各级财政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选调生)给予一定补贴。中央财政按人均每年1万元(延边地区按人均每年1.5万)的标准拨付补贴资金,省财政按人均每年3000元的标准拨付补贴资金;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也可安排一定的财政补贴资金。对选聘的高校毕业生(选调生),中央财政按人均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调生)工作所需召开会议、组织面试、体检和岗前培训等经费,由省财政据实拨付。

2.强化管理服务。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选调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工作管理及考核按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管理或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乡镇党委、政府要安排好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调生)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选调生)可安排住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选调生)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

3.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调生)工作,重点把好选聘“入口关”、抓好政策待遇的落实、搞好服务保障工作。各高校党委要认真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动员和鼓励毕业生到农村基层锻炼成才。各市(州)、县(市、区)要明确专门机构,加强对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调生)的日常管理和服务,认真做好聘任合同签订、工资审核发放、人事档案管理、户籍管理、年度考核等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并形成有利于高校毕业生(选调生)扎根农村基层的长效机制,确保他们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2009年2月27日印发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