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吉林辽源市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招考选调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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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央、省委关于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结合2012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辽源市面向全国各高校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部门工作。现将招考选调生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及对象
2012年辽源市计划选调35名大学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选调对象为省内外全日制国民教育院校2010年、2011年和2012年毕业的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中外合作办学、网络学院、成教学院、民办学院及专升本的毕业生不列入招录范围。具体选调名额和职位要求见附表。
二、选调资格条件
除具备《2012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好,组织观念强,作风朴实,有吃苦和奉献精神。
2、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4年8月7日至1976年8月6日期间出生),且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位。
4、在校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具有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身份,或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或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且符合选调岗位专业要求。学生干部指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学校、院系学生会、团委干部。
5、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与全省公务员招录工作同步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高校组织推荐
各高校应通过校园网等形式宣传选调生工作,并负责组织推荐。学生个人向各高校提出申请,高校对报名学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填写《2012年辽源市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报考学生可以申请岗位调剂。高校对推荐的选调生在本校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经确认无其他违法违纪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等问题的,可填报相关材料。填报的材料包括《2012年辽源市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政审材料、公示结果、报考资格证明、大学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2012年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以及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要盖学校党委章)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准备齐全后,考生于面试资格复审时将上述相关材料送到辽源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8月7日8时30分至8月14日14时30分。
考生按照《2012年辽源市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中申报的职位,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一经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参加2012年全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和省内其他地区选调生的考试。考生网上报名后,请及时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经审查合格者于8月7日8时30分至8月16日16时30分,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www.jlgwy.net)进行缴费,9月10日至9月15日打印准考证,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三)笔试
笔试与2012年全省公务员考试一并进行。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2012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试等级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公共科目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200分,及格线为120分。
(四)资格复审并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公布后,相关考生将高校组织推荐所填报的材料,报送辽源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记录公务员报考诚信档案,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生成绩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者确定面试人选;若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同进入面试。
(五)面试
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法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调剂
笔试、面试结束后,如有选调岗位未录满情况,则从进入面试范围内未录取考生且在服从调剂的报考人员中,以笔面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取与空缺岗位相同人数,组织报考人员与招录单位进行双向选择。若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者优先调剂;若各科成绩均相同,则由招录单位确定调剂录用人员。进行调剂时,取消招录单位的专业限制。
(七)体检、考核和录用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照考生报考的职位和调剂录用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录用人选,在“辽源党建网”和辽源市委大楼内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履行录用手续。对体检、考核不合格和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录用的,或本人放弃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是否进行补录需报请省委组织部决定。
(八)使用和管理
录用的选调生,要参加岗前培训,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区)纳入公务员正常管理轨道,对思想工作表现突出,有较强发展潜力的,列入后备干部队伍,比较成熟、具备条件的要及时提拔到适当的领导岗位上来。新录用的选调生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选调生要与所报考单位签订协议,试用期满后三年内不得调动,满三年后再进行公务员登记,违反此规定的取消其公务员身份。
四、相关要求
1、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规定应予回避,不得报考该招考单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各类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不得报考。
3、考生和各高校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
4、辽源市委组织部将在“辽源党建网”上及时公布选调工作的有关信息,请考生注意查询。咨询电话:0437-3315701。
5、《2012年辽源市招考选调生职位及其一览表》、《2012年辽源市选调生报名推荐表》等请到“辽源党建网”查询、下载。(辽源党建网网址http://www.jllyd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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