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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公告(2)

2013-07-17 08:08:04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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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在分类改革期间的用人需求,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吉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吉人社字〔2009〕35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选聘)单位为吉林省水库移民管理局,机构规格为副厅级,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水库移民工作的政策法规,并负责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全省各类水库移民资金(含基金)的使用管理;审核全省各类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计划及地方政府上报的新建水库移民搬迁安置规划等。

二、招聘(选聘)计划

2012年吉林省水库移民管理局确定公开招聘(选聘)基金管理岗位副处长1名(六级领导职员)。

三、招聘(选聘)范围

面向全省水库移民管理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岗位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水库移民管理工作,勤奋敬业,组织纪律观念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谦虚谨慎,团结同志,清正廉洁。 

2.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及相关业务知识,有4年以上科长(七级领导职员)工作经历。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招聘(选聘)单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2年4月17日至18日9:00—16:00。报名地点: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3416房间)。联系人:白洁,联系电话:82752520,电子邮箱:jstrjc@126.com。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1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的方式报名,在笔试(或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开考比例。本次招聘(选聘)不设开考比例。 

(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由单位按考试形式发放《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由招聘(选聘)单位通知。 

六、招聘(选聘)考试 

本次招聘(选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选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超过1:3(不含1:3)比例的,招聘(选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选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选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低于1:3(含1:3)比例的直接进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重点测试通用知识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选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现场答辩、结构化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综合协调管理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面试前,由招聘(选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选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招聘(选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低于1:3(含1:3)比例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成绩在招聘(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选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招聘(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可以转裁。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t.jl.gov.cn)为此次公开招聘(选聘)的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2752520(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

报名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

0431—8869091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201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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