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工信局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州直机关(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实行员额经费管理的新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延州人社联发〔2012〕11号)精神,州工信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实行员额经费管理机关工勤驾驶员岗位2个,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4、具有C型及以上驾驶执照,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五年以上驾龄以及工作经历,延边州内户籍;
5、男,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67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8日至10日,上午9:00至下午15:30。
(二)报名地点在州工信局办公室报名(延吉市公园路2799号、州政务中心B区418室)。
(三)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法。
1、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学校证明)、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6个月内)1寸同一底片(红底)免冠证明照3张;《州工信局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工勤人员报考登记表》,登记表可在延边州工信局网站下载(http://www.ybjw.net/),用A4纸打印;个人简历及自荐信;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2、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四)资格审查
州工信局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